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元江县统计局 时间:2022-09-22 17:19:51 点击率: 391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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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江县统计局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能有:

1.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在统计工作中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督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2.负责组织、领导及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3.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机关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农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元江县委、元江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各乡镇统计站业务工作及人员。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办理统计从业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的报名上报工作。组织统计教育和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12.组织实施县内外统计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收集、整理省、市内县区统计数据。

13.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元江县统计局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抓手,努力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全面完成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元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1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1,405,503.00万元,按2020年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下同)9.4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5,156.00万元,增长9.10%,拉动GDP增长2.3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377,043.00万元,增长5.30%,拉动GDP增长1.4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663,304.00万元,增长11.90%,拉动GDP增长5.6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分别为26.00%26.80%47.20%,产业结构呈三、二、一格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2,170.00元,可比价增长10.60%

2.抓牢党建主责主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积极借助三会一课、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之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作为推动统计工作发展的源动力。2021年以来共开展党史学习教育18次、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和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56次。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牢抓实。一是压实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工作始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严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统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厘清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截至目前,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次、全局班子成员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派单工作任务64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督促指导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4次、讲授党课10次。二是以理论教育为基础,构筑不想腐的堤坝。严明党纪法规,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统计底线红线意识,引导教育全局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源头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等有关知识的学习,认真践行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不想腐的政治自觉。三是以典型案例为警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标本兼治,聚焦腐败案件,采取正反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法,带动干部职工对照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时刻自警自省,令行禁止,正风肃纪。坚持以案说法,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坚持以案示警,铸牢干部职工不敢腐的思想防线。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会8次,组织收看反腐警示专题片《清流毒云南在行动》,传达学习统计违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传达学习易门县统计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要求,传达市委市政府《玉溪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通报学习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世雄对元江县相关干部政商关系不清典型案例,集中观看反腐专题警示教育片《杞麓湖的呐喊》,通报学习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查处的16起违法案件、传达学习《澄江市统计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四是以党内制度为保障,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抛开面子、揭短亮丑,深刻剖析自己,深挖根源、真正做到触动灵魂。今年以来,共召开1次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和1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以交心谈心、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为手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查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找准,在监督批评的氛围中扎紧干部职工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3.专注统计本职本责,加强统计服务

1发挥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做好日常统计监测的同时,定期对元江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警预测,及时撰写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时编辑发布《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元江县统计年鉴》、《元江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如实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和水平。同时,充分利用政府公开信息平台公布统计信息和主要指标数据,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当好社会公众的资料信息员。

2严格把控,狠抓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抓牢四上企业单位入库。严格执行四上企业申报条件、要求和流程,坚决杜绝达不到规模的企业进库。二是实行数据上报动态监控制度和数据异常查巡制度,严把基层数据的审核和评估,及时向部门发出预警,确保数据质量。三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警示教育活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中,结合实际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四是扎实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为进一步加强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组织局机关各股室专业人员对全县被抽中的规模以上工业 、资质内建筑业 、限额以上商贸 、规模以上服务业等18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和核查。同时,对全县所有规上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及名录库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完善基础资料,提高了统计上报质量;五是强化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业务能力。组织专业人员和乡镇统计员参加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县统计局组织的建筑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半年贸易和服务业统计数据联审、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全市2021年人口变动抽查调查、全市2021年基层统计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和劳动力调查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业务能力;为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提高其统计业务素质,规范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专业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2021521日,组织召开了元江县2021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业务培训会议,对全县10个乡镇(街道)及10个县直有关部门统计业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3精心部署,全面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完成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元江县统计局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全面完成各项专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加强数据评估分析,严把基层数据的审核和评估,做到即审、即改、即验。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2020年农林牧渔业产值年报和2021年各专业定期报表、联网直报等工作,无迟报、漏报现象;二是全力做好纳规纳限工作。主动加强部门沟通联系,掌握全县新开工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经营情况,手把手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截目前已成功纳入规上或升规10户,已申报但尚处于审核情况7户,全年配合各职能部门力争完成23户企业的纳规纳限,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户。三是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严抓统计考核、统计业务培训及工作落实,不断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年内共组织10个乡镇(街道)、元江农场统计人员完成4次业务培训,对农林牧渔业统计、产值核算、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等农业统计业务进行培训,同时对村级换届选举后新担任统计员(副主任)进行统计专题业务培训,为提升村级统计工作水平确保统计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四是扎实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调查户家中进行走访调查、现场业务指导,及时掌握调查户劳动就业情况,准确反映劳动力就业、失业人口的结构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为党委政府正确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改善就业服务贡献力量;五是不断强化畜禽监测调查工作。通过集中会议培训和一对一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数据质量;六是扎实开展千分之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元江县涉及15个小区156户调查户,为全市第二大调查县。为进一步做好元江县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积极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圆满完成前期住房核查工作。111日上午,诚邀玉溪市统计局副局长赵光能同志等一行5人参加元江县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正式登记启动仪式,并入户指导登记工作;七是及时更新名录库。强化名录库维护人员与专业人员教育管理,加强专业字典库与名录库信息的变动核实比对,使名录库和专业库指标协调一致,2021下半年,指导各乡镇(街道)统计站工作人员围绕经营收入、经营状态、经营地点等指标对名录库进行了更新。

4.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1严格统计执法检查,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统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2021年上半年抽取4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率3.60%2021年下半年对11家企业于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检查率9.90%。检查中均未发现统计违法情况,检查结果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公示。与元江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随机抽取1家企业和2个部门各2名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抽查,未发现统计违法情况,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信息在1019日通过全国企业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

2加强警示教育培训,提高依法治统水平。充分利用培训会议、云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和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等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开展学习8次,通报学习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查处的16起违法案件,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3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制度,把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校)教学内容。年内在元江县 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会上,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四上企业纳规纳限业务、季度GDP统一核算知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全县32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同时,通过916统计开放日123宪法宣传日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标语、发放传单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走进基层。利用各专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业务培训会议和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机会,加强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5.树立大局意识,全力配合各项中心工作

1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深入挂钩联系点,选派1名干部在挂钩联系点南昏村委会任驻村工作队员,与村两委共同研究产业发展、基层设施建设情况,履行联系单位职责,全力推进扶贫工作。在单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下拨3,700.00元工作经费到南昏村委会用于购买办公电脑,同时,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捐款3,200.00元、购买养殖方面的各类书籍及相关党史学习材料到南昏村委会困难党员家中进行慰问。20211123日到挂钩联系点南昏村委会,以把爱岗敬业镌刻在岗位上为主题,为南昏村委会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主题党课。

2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时安排干部职工对办公区及网格点进行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组织职工分组深入网格点群众家中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疫情防控工作宣传3次,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及网格点住户就近接种疫苗,对特殊情况未能接种疫苗的人员进行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全天候安排人员对网格点进行值守,切实发挥统计局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保障网格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展现统计局的担当、作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2.所属事业单位,包括元江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元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0个乡镇(街道)统计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附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0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0.28万元,占总收入的99.0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5万元,占总收入的0.98%。与上年对比,2021年决算总收入为707.23万元,比上年增加56.28万元,增长8.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0.28万元,比上年增加60.82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分析专项普查活动(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比上年增加146万元,上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因财力有限,普查两员补助经费未到位,在本年年初拨付176万元两员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1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16万元,占总支出的71.99%;项目支出200.85万元,占总支出的28.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1年决算总支出717.01万元,比上年增加48.56万元,增长7.26%。其中:行政运行比上年减少26.51万元,下降6.7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比上年增加2.78万元,增长27.77%;专项普查活动比上年增加142.92万元,增长427.65%;统计抽样调查比上年减少25.87万元,下降50.6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比上年增加0.58万元,增长483.3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下降21.77%;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减少44.06万元,下降45.10%

主要原因分析:行政运行比上年减少26.51万元,下降6.74%,原因是因财力有限,公用经费未拨付到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比上年增加2.78万元,增长27.77%,主要原因是因财力有限,公用经费不能拨付到位,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付公用经费;专项普查活动比上年增加142.92万元,增长427.65%,原因是上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因财力有限,普查两员补助经费未到位,在本年年初拨付176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比上年减少25.87万元,下降50.66%,主要原因是因财力困难,应由县级承担的50%住户调查经费未到位所致;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比上年增加0.58万元,增长483.33%,原因是本年年初补发上年下半年及本年1月生活补助费,上年未发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下降21.77%,原因是调出县外人员职业年金减少;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减少44.06万元,下降45.10%,原因是支出范围不同,本年是当年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上年为1999年及2020年两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6.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69万元,下降12.3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财力有限,公用经费未拨付到位,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公用经费;二是有2人调出县外职业年金减少;三是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减少44.06万元,下降45.10%,原因是支出范围不同,本年是当年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上年为1999年及2020年两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25万元,增长152.3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因县财力有限,普查两员补助经费未到位,在本年年初拨付176.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支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贴175.65万元,2020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元江县严格按上级规定时间、进度按时按质完成普查工作,于2021527日发布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据公报显示,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95647人。全县共有家庭户63313户,集体户2191户,家庭户人口为182240人,集体户人口为13407人。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2904人,占总人口的52.60%;女性人口为92743人,占总人口的47.4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61上升为110.96。目前正在做普查资料开发工作。元江县共有81个普查区,868个普查小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1088人(其中普查指导员268人、普查员920人),按普查方案需两员普查补贴176.00万元,因县财力困难,到2021年年初才拨付到位。

支付城乡住户调查补贴25.20万元。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按时、规范完成元江县居民收支调查2020年年报和2021年常规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做好报表的收集、审核、编码,及时汇总上报市队,并附报表说明,对主要数据变动较大的指标进行了原因分析,未发生迟报、漏报现象,报表无重大失误。二是有序开展样本轮换工作。根据《云南省2020年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按照《云南省2020年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实施细则》开展样本轮换工作。元江县共有15个调查小区150户调查户参与样本轮换,样本轮换替换户78户,替换率52.00%。三是全力推广E调查及电子记账。元江县15个调查小区均使用E调查,E调查覆盖率为100.00%。截至10月末,元江县住户调查电子记账注册户150户,注册率100.00%。四是认真做好痕迹记录,及时完成资料归档。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访户记录本数据审核记录本,并及时让记账户签字。认真进行数据审核、汇总及质量检查,及时准确地上报调查数据,按规定进行数据电子备份和相关资料归档管理。切实提高辅调员工作能力及记账户记账水平。截至目前,县级共组织乡镇统计员、辅调员培训4次,共培训89人次,分乡镇集中培训调查户共300余人次,入户指导70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7.62%。与上年对比增加65.91万元,增长10.40%,主要原因分析,上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因县财力有限,普查两员补助经费未到位,在本年年初拨付176.00万元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4.55万元、办公费1.17万元、电费0.17万元、邮电费0.97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劳务费184.05万元、委托业务费25.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4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46.87万元、职业年金3.81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7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8.4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7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3.63万元、购房补贴5.7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12.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4.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县财力有限不能正常保障年初预算数,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85万元,下降4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3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62.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县财力有限不能正常保障年初预算数,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7万元,占62.19%;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占37.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元江县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参加省、市培训会议和下乡镇(街道)业务指导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于2021111日接待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到我县开展住户工作调研1次计5人,发生接待支出0.09万元;2021323日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及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到我县联合开展农业生产状况调研1次计7人,发生接待支出0.06万元;2021323日接待玉溪市统计局投资科到我县指导投资项目入库工作1次计7人,发生接待支出0.11万元;2021330日云南省统计局、玉溪市统计局到我县开展企业研发和创新年报数据质量核查1次计16人,发生接待支出0.08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79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月度劳动力调查补贴增加,二是培训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7万元、电费0.17万元、邮电费0.97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劳务费8.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7万元、其他交通费6.4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8.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1万元,固定资产23.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13.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7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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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

(一)算配置合规。严格控编,全年单位在职人数在编办核定编制数范围内。

(二)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绩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按时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改进后预算绩效申报、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没有产生债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财政要求进行项目挂接,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年度预、决算财政信息按要求在元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和上报资产清查工作。

(三)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良好。我局严格坚持中央八项规定,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为抓手,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推动网上办事,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率不断提升,为推动元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元江县统计局固定资产原值135.71万元,累计折旧111.7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3.94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10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