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10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江县统计局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能有: 1.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在统计工作中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督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2.负责组织、领导及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3.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机关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农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元江县委、元江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各乡镇统计站业务工作及人员。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办理统计从业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的报名上报工作。组织统计教育和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12.组织实施县内外统计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收集、整理省、市内县区统计数据。 13.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元江县统计局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依法统计,扎实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1.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经济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密切监测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密切监测疫情对当前经济运行情况的影响,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等政策举措效果和居民生活等的统计调查监测,为县委县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服务。 2.强化培训学习,保障统计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简称《规定》)等统计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先后组织开展了人普、工业、服务业、农业等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加大力度,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及时制定下发《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并按时完成乡级普查机构设置。二是严格按照上级经费保障要求,编制县级人口普查经费预算报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七人普”经费235.83万元。截止12月31日,共到位普查经费35万元,其中县级30万元,市级5万元。下拨乡镇工作经费14.8万元。三是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通过粘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在学校组织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依托“热情元江”电视媒体等平台推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片,结合我县农村特点和民族特色,进行双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四是建立出生和死亡率台账,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数据的比对工作,查找人口错登、漏登问题,力争做到不漏人、不错项、不重不漏。五是按计划开展人口普查入户摸底工作,截止10月25日0时,全县共完成入户摸底采集77924户,上报进度109.75%,上报常住人口数207683人,上报进度92.5%,上报户籍人口数215673人,上报进度101.92%,住户自主填报率达27.65%。 4.持续抓实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各项任务。3名结对帮扶干部按文件要求走访贫困户,了解贫困户家庭收支情况,积极宣传扶贫相关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外出务工,解决收入问题,鼓励贫困户发展林果经济,加大对橘子、油桃的管理,多参加街道或村级组织的农业技能培训拓宽增收渠道。结合统计局实际帮助豆咪差解决28000元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拨付8000元2020年果洛垤村委会挂钩工作经费;帮助解决7000元果洛垤村委会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拨付10000元业白村委会驻村工作经费。为推进阿者打小组随迁户搬迁工作,元江县统计局结合单位实际从结余资金中列支10000元作为阿者打小组随迁户建房项目补助资金。 5.加强干部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一按时开展三会一课,严格党员干部组织生活,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纪律管理,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和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三是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四是认真开展违规持有和使用公务加油卡自检自查,规范公务用车。五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政务处分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2.所属事业单位,即:元江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元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0个[乡镇(街道)统计站]。 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未独立核算,统一由县统计局统一核算,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因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5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9.45万元,占总收入的98.2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50万元,占总收入的1.77%。 2020年决算总收入为650.95万元,比上年减少8.3万元,下降1.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9.45万元,比上年减少5.81万元,下降0.90%,原因是今年因财政困难,办公经费及专项普查经费不能按时拨付到位。其他收入11.5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0万元,下降17.86%,主要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减少。支出按功能分:1.专项普查活动,比上年增长416.67%,主要原因是本年为是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普查项目资金增加;2.统计抽样调查比上年增长96.78%,主要是因县财政困难,住户调查补贴无年初预算,年中预算追加时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拨付,而上年同期全部在统计抽样调查中拨付;3.行政管理事务比上年增长50%,主要是其他资金中央项目资金综合统计业务费增加;4.行政运行比上年下降7.9%,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困难,公用经费不能拨付到位;5.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购房补贴分别比上年下降8.35%、1.94%、8.32%,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6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85万元,占总支出的88.09%;项目支出79.60万元,占总支出的11.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0年决算总支出668.45万元,比上年减少2.95万元,下降0.44%;其中:基本支出588.85万元,比上年增加17.90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综合统计业务费比上年增加,原因是县财政困难,用上级补贴资金支出正常用的办公费费;二是本年调出2人,增加职业年金,而上年无职业年金;三是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原因是因财政压转支出,把2020年和2019年两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在2020年的,而上年只含2018年的公积金。项目支出79.6万元,比上年减少20.84万元,下降20.75%,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困难,七人普经费不到位,二是上年有第四次经济普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8.85万元,比上年增加17.90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综合统计业务费比上年支出增加,主要是县财政困难,用上级补贴资金支出正常用的办公费费;二本年调出2人,增加职业年金,而上年无职业年金;三是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主要是因财政压转支出,把2020年和2019年两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在2020年的,而上年只含2018年的公积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2.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6%,比上年增加12.96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压转支出,把2020年和2019年两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在2020年的,而上年只含2018年的公积金。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比上年增加4.94万元,增长11.81%,主要原因是编印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300本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材料。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60万元,比上年减少20.84万元,下降20.75%,主要原因是本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因财政困难,“两员”补贴不到位,而上年主要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支出28.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10万元、印刷费0.23万元、普查手机流量支出5.67万元、差旅费1.67万元、培训会议费支出2.19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聘用大学生劳务费3.36万元、拨各乡镇(街道)工作经费14.80万元;二是城乡住户调查费51.07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0.95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被调查住户及指导员补贴49.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5%,比上年减少22.78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今年因财政困难,办公经费及专项普查经费不能按时拨付到位,行政运行费及项目资金无法全部支付。其中:基本支出559.41万元,比上年减少0.86万元,下降0.15%,其中行政运行下降10.88%、养老保险下降8.35%、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下降16.65%、购房补贴下降8.32%,原因一是今年财力有限,行政运行费用不能拨付到位,二是人员减少2人所致。本年住房公积金有97.69万元,是因为上年拨公积金时因财力有限,从其他社会保障中拨付公积金43.83万元,本年公积金比上年增加53.86万元,主要是本年有上年压转到今年支出的公积金;项目支出74.60万元,比上年减少21.92万元,下降22.71%,主要是今年因财力有限,专项普查活动经费不能拨付到位。其中,专项普查活动本年支出25.53万元,主要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上年无此项内容;统计抽样调查比上年增长85.78%,主要原国是因县财政困难,住户调查补贴无年初预算,年中预算追加时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拨付,而上年同期全部在统计抽样调查中拨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无支出,上年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农业农村统计监测费本年无支出,上年为农业统计培训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1.04万元、办公费0.17万元、印刷费0.73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5.43万元、差旅费0.62万元、培训费1.58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劳务费9.72万元、委托业务费64.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3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47.85万元、职业年金4.8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8.7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0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7.69万元、购户补贴5.4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2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2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20.1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69万元,下降7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5万元,下降8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4万元,下降59.3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4万元,占47.55%;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占52.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参加省、市培训会议和下乡镇业务指导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到我县进行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检查、贫困监测等业务指导3次计25人次、玉溪市人普办到我县进行人普业务指导及督查5次计61人次、玉溪市统计局到我县进行复工复厂调研、工业数据质量核查、投资项目核实等3次计2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9万元,比上年减少17.10万元,下降49.01%,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困难,正常运行经费无法保障,部分机关 运行经费用其他资金支付。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29万,比上年减少3.22万元、下降91.74%;印刷费0.49万元,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46.15%;水电费0.24万元,比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80.95%;邮电费0.96万元,比上年减少1.15万元,下降54.50%;维修(护)费0.10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60%;公务接待费0.37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80.21%;劳务费7.20万元,上年无劳务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比上年减少1.84万元,下降68.66%;以上费用减少原因是财政困难,正常运行经费无法保障,部分机关 运行经费用其他资金支付。其他交通费用7.30万元,比上年减少3.53万元,下降32.59%,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62.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18万元,固定资产34.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5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县财政制定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 1.预算配置合规。严格控编,全年单位在职人数在编办核定编制数范围内。 2.预算执行严格。我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绩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按时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改进后预算绩效申报、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没有产生债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财政要求进行项目挂接,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年度预、决算财政信息按要求在元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和上报资产清查工作。 3.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良好。我局严格坚持中央八项规定,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为抓手,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推动网上办事,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率不断提升,为推动元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20年元江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项目 2020年元江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支出51.07万元,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加原因是2020年调查户轮换,培训费增加。全县共完成150户调查户报表的收集、审核、编码、录入及汇总上报市调查队,对主要数据变动较大的指标进行了原因分析,未发生迟报、漏报现象,报表无重大失误。全年共撰写统计分析4篇,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120元,增长3.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28元,增长7.3%。 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全国性的大型普查,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元江县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制定下发《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并按时完成乡级普查机构设置。二是严格按照上级经费保障要求,编制县级人口普查经费预算报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七人普”经费235.83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到位普查经费35万元,其中县级30万元,市级5万元。支出28.53万元,其中下拨乡镇工作经费14.8万元。三是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通过粘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在学校组织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依托“热情元江”电视媒体等平台推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片,结合我县农村特点和民族特色,进行双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四是建立出生和死亡率台账,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数据的比对工作,查找人口错登、漏登问题,力争做到不漏人、不错项、不重不漏。五是按计划开展人口普查入户摸底工作,截止2020年11月15日,全县短表共登记上报90048户,共登记上报289105人,其中常住人口210749人,户籍人口216650人,出生人口2702人,死亡人口1448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口61人,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完成正式普查登记工作。2021年的工作主要是数据处理、审核、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工。2021年预算批复186万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主要是上年因财力有限,未能拨付“两员”补贴,在县委、县政府重视下,将在2021年支付完“两员”补贴,待下级反馈普查数据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编写公报及普查资料开发工作,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固定资产原值147.98万元,累计折旧113.2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4.7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经济普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经济普查,保障经济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济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济普查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三、人口普查: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机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以下简称普查方案),报国务院批准。人口普查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执行。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城乡住户一体化统计调查: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全市及各县区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县哉经济考核、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 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度提供数据,经国务院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2〕22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2〕54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1〕1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199号)等文件规定,玉溪市将于2013年1月正式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经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实施难度较大,为确保全市住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调查户和辅助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给予一定的业务培训经费及记账户补贴,业务培训费按调查户每年培训4次,每户标准50元/次;城乡调查户每户调查按每户200元/月;辅助调查员每人误工补贴按300元/月计发。补助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分别纳入市、县区两级统计专项经费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10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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