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3326003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质量监测;宣传农业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 2.推广农业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生态农业建设等工作; 3.负责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组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服务等工作; 4.负责拟订全县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项目建设、鉴定及验收管理服务;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及防治等工作;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的指导、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 5.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完成元江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1)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元江县安全利用类面积为10,241.06亩,严格管控类面积为2,739.87亩,总面积合计12,980.93亩。涉及全县7个乡镇、街道。开展地块边界核实、种植结构调查,完成2022年两次动态调整数据核实。完成2022年10个农产品协同监测和2个国控点农产品、土样的采样、制样、流转工作。收集304块图斑台账资料,按时完成材料上报。 (2)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及秸秆禁烧工作。一是开展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调查。深入乡镇(街道)抽取120户农户及所涉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秸秆产生量与利用量基本状况,全面掌握全县的秸秆资源及综合利用状况。二是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对城镇周边、过境公路两侧、特殊区域进行日常监管,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农户进行劝导,不听劝导的报告相关乡镇(街道)。一年来,共出动车辆10车次,人员30人次,发放《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00份。 (3)加强普通野生稻保护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管护。聘请专人看护保护点,开展保护区内清除杂草杂质3次,严格登记外来人员进入保护区,使用铁笼机械进行捕鼠灭鼠,加大对周边农户宣传保护力度,共投入日常管护经费3.10万元。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建设600米外围防护栏、看守房电路改造、绿化保护区大门、立保护区标志牌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设资金11.40万元。三是开展保护点资源状况监测。主要开展物种种群密度监测、物种丰富度监测、物种生长状况监测等监测工作。通过加强保护,野生稻种群密度有所增加。 (4)推进中国起源作物基因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中国起源作物基因多样性的农场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全球环境基金(GEF)支持的“中国起源作物基因多样性的农场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作为国际执行机构,农业农村部是该项目的国内实施机构。利用项目乡举办《中国·元江2022年“梯田人家—喍奢扎”文化旅游活动》契机,开展多元素宣传;在文化宣传中制作了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册100份,宣传单1,000份。 2.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管理服务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完成绿色食品续展2家企业3个产品,完成绿色食品年检7家企业16个产品,完成有机产品新增加转换证3家企业3个产品,完成有机产品换证1家企业15个产品,正在申报绿色食品4家企业17个产品。全县目前持有效证书的绿色食品9家企业20张证书20个产品、有机产品5家企业7张证书23个产品、无公害农产品2家企业2张证书3个产品、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个。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指导规范用标。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训会”、“芒果产业大会”、“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元江站)”等宣传方式,深入乡镇(街道)及企业进行宣传指导“三品一标”知识、品牌打造等12次,发放《云南省绿色/有机宣传手册》、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等宣传资料200份,举办宣传培训会6次,出动工作人员54人次,制作绿色食品获证主体管理信息公示牌9个。三是加大用标检查,维护品牌形象。对我县9家绿色食品获证企业进行用标检查和对2家大型超市进行“三品一标”市场用标抽查,共抽查用标产品绿色食品17个、有机产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3个。一年来,“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完成了目标任务。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1)农村厕所革命 2022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卫生户厕改建任务1,250座,卫生公厕改建任务10座。截至目前,户厕完工1,049座,完工率83.92%,全县共有农村卫生户厕22,491座,卫生户厕普及率达58.26%;公厕开工12座,完工11座,完工率110%,全县共有农村卫生公厕393座,实现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卫生公厕全覆盖。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0个乡镇(街道)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截至目前,全县有37个自然村实行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8个非城关镇(镇区)生活垃圾转运到县城处理乡镇3个(甘庄街道、曼来镇、因远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37.5%;77个行政村生活垃圾转运到县城处理行政村1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9.48%;740个自然村转运到县城的自然村184个,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24.86%。全县8个非城关镇中,配备垃圾车15辆,配备垃圾箱、垃圾池、垃圾桶等253个;77个村(居)委会740个自然村配备垃圾箱、垃圾房、垃圾桶等收运设施2,218个。实现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县8个非城关镇(镇区),曼来镇建有一体污水处理设施,因远镇建有人工湿地,龙潭乡建有生态湿地,甘庄街道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正在建设中,目前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覆盖率达37.5%;镇区都建有排污沟渠或污水管网,污水管网总长36.5公里。77个涉农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达标18个,治理率23%;生活污水收集处理2个,处理率2.6%。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全县纳入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河流48条,水库47座,坝塘164座,渠道20条,共设置河长233名(县级河长31名,乡级河长95名,村级河长107名),所有河库渠塘均按要求配备村级河长,并按要求进行日常巡查。 (4)村容村貌提升 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以人居环境一档标准“8项要求”为底线,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物件柴草、残垣断壁、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问题,村庄公共空间得到有效整治,村庄庭院环境、农户家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今年来,全县共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2.27万余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5,115.8吨,清理村内水塘540口,清理村内沟渠894.4公里,清理村内淤泥577.4吨,清理残垣断壁524处,清理私搭乱建203处,张贴宣传标语2,480条,发放宣传资料2.82万余份。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开展绿美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突出保护古树名木等。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公共绿地建设。2022年创建1个绿美乡镇,2个省级绿美村庄,74个市级绿美村庄;积极创建乡村振兴省级“百千万”、市级“十百千”示范工程。2022年计划创建省级“百千万”1个精品示范村、8个美丽村庄;创建市级“十百千”2个精品示范村、22个美丽村庄。 4.农村能源工作 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一是2022年1月至10月,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举办农村沼气安全使用维护管理及综合利用培训班10期,每期30人,共计300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赶集天等人口较为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宣传5场次。三是宣传日出动人数15人次、群众答疑35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520份、出动检查人数18人次;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目前全县排查录入微信小程序沼气池5,734个。其中:户用沼气5,729口,规模化沼气工程5座。共查出的问题56起,督促整改56起,全年未发生一起沼气安全事故。 5.疫情防控及“三创一行动”工作 结合实际,巩固提升“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整治成果,按时上报网格化管理区域值日情况,并形成了每周按科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环境卫生的长效机制。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和教育手段促使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组织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盛况、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严明2022年清明、五一、端午、傣族花街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等。 (2)狠抓工作纪律。一是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严明组织纪律,严禁出现迟到、早退、漏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现象。二是要加强学习教育。要求干部职工把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充分结合起来,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推进工作开展。三是狠抓工作作风。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农业农村局、我站财务管理制度。 2022年,我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虽然呈稳定发展的态势,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秸秆综合利用不均衡。在秸秆“五料化”利用中,饲料化利用有一点,肥料化利用率较高,也就是直接还田率较高,而燃料化利用量、基料化利用量、原料化利用量基本为零,没有达到综合利用平衡发展的目标;二是野生稻保护水平有待提升。由于缺乏日常管护经费和后续建设资金,导致基础设施老化、仪器设备无法换代更新等一系列问题,现有的管护基础已无法满足当前的管护要求;三是 “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滞后。主要体现在认证积极性不高、用标意识不强、打造品牌滞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县绿色产业发展;四是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拨付严重滞后。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未全额拨付上级拨付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并被省市连续多次通报。2019年-2022年上级财政资金下达3,124.95万元,县级拨付1,368.28万元,拨付率43.78%,财政欠拨资金1,756.67万元;五是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管护难度大。由于没有相应的经费支持,致使达到使用年限、自然灾害、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因素造成闲置、废弃的户用沼气池,没能及时得到有效处置,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六是中国起源作物基因多样性的农场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工作:产量产值低;种植成本高;劳动力缺乏;性价比较低,但都归根于单位面积产值问题,只要提高单位面积的产值,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因此要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我们面临最大的问题是资金严重不足,因此,建议各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根据元编办〔2019〕18号文件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能源组、农环组、人居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情况,因此,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1,725,900.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900.22元,占总收入的95.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5,000.00元,占总收入的4.9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40.90元,下降0.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59.10元,增长0.2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5,000.00元,下降15.00%。主要原因是年初按正常经费预算,本年度其他收入(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1,837,182.99元。其中:基本支出1,640,900.22元,占总支出的89.32%;项目支出196,282.77元,占总支出的10.6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260.75元,增长6.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59.10元,增长0.29%;项目支出增加112,501.65元,增长134.2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按正常经费预算,本年度其他收入(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0,900.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7,619.22元,占基本支出的98.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81.00元,占基本支出的1.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282.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野生稻保护、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云南省水稻地方品种保护文化宣传工作。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开展农业野生稻保护区管护经费支出119,465.48元,用于野生稻保护区的日常管护工作及基础设施围栏修复费; 2.开展农业野生稻保护区管护经费支出30,000.00元,用于野生稻保护区的日常管护动态监测维护管理费; 3.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经费支出38,516.89元,用于日常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经费支出; 4.开展云南省水稻地方品种保护文化宣传经费8,300.40元,用于开展水稻地方品种保护文化宣传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0,900.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2%。与上年相比增加4,759.10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年初按正常经费预算,本年度基本工资变动,导致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73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单位的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59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29,6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9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00元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未能列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355.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355.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没有支付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资产总额910,076.55元,其中,流动资产205,494.46元,固定资产704,582.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0,440.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根据元江县财政局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成立了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设立,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根据2022年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评等级为优。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因财政资金紧张,影响了预算的正常执行和资金的正常调度。希望下一步财政能给予解决这一问题。 2022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评价项目预算资金150,000.00元,实施的项目是省级农业生产发展(非贫困县)环境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资金性质,对项目进行了评价,自评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28003326003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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