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拟订全县粮食、油料作物和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茶叶等特色经济作物的技术推广计划和生产技术规范,指导粮经作物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全县种植业技术指导、培训;承担全县粮、经作物新品种、新产品及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配合做好绿色食品发展工作。完成元江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元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立于1963年5月,隶属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根据元编办〔2019〕18号文件,核定编制20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9人,退休人员13人,享受遗属补助5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发展特色农业。2020年全县水果种植面积356006亩,预计水果产量353949.1吨;烤烟种植面积61997亩;蔬菜种植面积50691亩;甘蔗种植面积35239.45亩;茶叶种植面积19125亩,预计茶叶产量984.6吨,预计总产值3446万元;茉莉花3609亩,鲜花交易量2345.9吨,产值6568.3万元。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7862亩,其中:三七459亩、白及600亩、重楼1380亩、草果面积695亩、砂仁1010亩、八角168亩、黄精615亩、其他212亩。芦荟种植面积8000亩,预计收获鲜叶29031.42吨。 2.引进新品种经济作物。从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所引进芒果、荔枝、甘蔗等26种新品种作物在元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基地种植,新品种作物按常规进行田间管理,开展品种适应性观察试验,并认真收集各项实验数据。新品种的引进丰富了元江作物品种资源,为今后筛选出适宜当地发展的品种及大面积推广优良品种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3.推进国家极早熟柑橘综合试验站元江试验点建设工作。按照2020年度示范县工作任务书的要求,我中心开展柑橘黄龙病、木虱、溃疡病发生规律调查,优良砧穗组合试验,冰糖橙、沃柑等品种生物学特性调查,当地柑橘生产、销售调查等试验工作,中心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培训,推广柑橘栽培适用新技术,强化技术措施落实,促进柑橘产业提质增效。 4.国家木薯辣木体系工作情况。一是根据国家辣木体系专家的安排,按照其相关要求,在我中心辣木试验基地开展辣木间套种大豆试验示范,在试验示范的同时,搜集各项相关数据,得出试验结果。二是配合云南农业大学教授,在我中心基地进行辣木品种示范试验,该试验目前正在推进中。 5.芒果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情况。玉溪市基层芒果专家科研工作站2018年开始实施,聘请云南省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芒果专家尼章光老师作为元江县芒果指导专家,主要是在我县芒果种植区域内开展芒果新品种引进及试验、芒果优质栽培集成技术应用、芒果品种资源调查及收据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6.推进元江干热河谷热带作物试验站建设工作。按照元江县委、县政府及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所的相关要求,在本单位的试验基地开展椰子、槟榔、椰枣和油棕等热带经济作物种植试验,并按照指导专家的要求开展各项数据收集工作。目前除槟榔有部分死苗外,椰子、油棕、椰枣成活率较好,各项数据在收集中,按目前椰子长势,明年有可能开花、结果。 7. 积极做好农技培训,助力脱贫攻坚。多次深入农业农村局扶贫挂钩点洼垤乡、甘庄街道阿不都村委会,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帮助当地农户发展农业产业,加强产业扶贫技术指导服务力度,不断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切实落实科技扶贫工作。2020年共开展芒果、柑橘、甘蔗、花椒等种植技术培训23期,培训1591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38人。 8.全面推进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元江甘蔗试验站试验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按照云南省甘蔗产业技术体系的要求及相关岗位专家的试验示范方案,我中心认真规划,合理布局,扎实开展18个涉及栽培与农机、育种与示范、植保等内容的甘蔗试验示范。一年来经过全体中心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现已完成全部试验示范项目的甘蔗种植、前期抗旱保苗、不同品种甘蔗各个时期性状表现及抗病性的数据收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因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31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85万元,占总收入的88.1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73万元,占总收入的11.83%。与上年度的318.09万元对比减少7.52万元,减幅2.36%,主要原因是调动减少1人,调减了部分人员和办公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31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37万元,占总支出的86.43%;项目支出43.24万元,占总支出的13.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的319.89万元对比减少1.27万元,减幅0.39%,主要原因是调动减少1人,调减了部分人员和办公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37万元。与上年度的284.42万元对比减少9.05万元,减幅3.18%,主要原因是调动减少1人,调减了部分人员和办公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0.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24万元。与上年度的29.70万元对比增加13.54万元,增幅45.59%,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跨年实施,二是项目资金到位较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省甘蔗研究所拨入2019年度甘蔗鉴定测试费0.17万元; 2.省甘蔗研究所拨入2019年甘蔗测试费1.14万元; 3.县农业农村局转拨玉财农〔2018〕272号现代农业甘蔗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补助经费9.32万元; 4.省甘蔗研究所拨入2020年甘蔗试验委托费0.02万元; 5.省甘科所拨入2019年甘蔗新品种试验示范科研经费0.94万元; 6.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拨入试验协作费1.25万元; 7.云南省甘蔗研究所拨入甘蔗试验合作经费4.46万元; 8.云南省甘蔗研究所拨入2019年甘蔗试验鉴定费2.04万元; 9.云南省甘蔗研究所拨入甘蔗试验外协费1.59万元; 10.2019年度柑橘示范县工作经费1.91万元。 11.县农业农村局转拨玉财农〔2018〕272号椰子槟榔新品种引种示范基地建设补助10万元; 12.县农业农村局转拨玉财农〔2018〕272号花椒优质高产种植技术示范费10万元; 13.县农业农村局转拨元江芒果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监理费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5%。与上年度的284.42万元对比减少10.57万元,减幅3.72%,主要原因是调动减少1人,调减了部分人员和办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6%。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4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保持一致。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经费被调减,县财政资金困难,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未授权支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78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8万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经费被调减,县财政资金困难,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未授权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原因是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70.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57万元,固定资产344.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8.3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元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对实施的各个项目及时开展绩效自评,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做好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绩效公开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元江县财政局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元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根据2020年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分为90分,自评等级为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县财政增收乏力,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政府债务偿还压力较高,财政运行十分困难,致使部分项目资金当年未能及时拨付;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填报需进一步完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措施:一是一要在资金请拨及使用方面将加强与各级部门沟通,严格按照事权支出责任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力度;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原值344.0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18.3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5.7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三)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五)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指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国有资产:是指企事业等组织机构中,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处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在产品等流动资产。
元江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6日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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