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政策法规股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股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2家农资经营门店通过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和综合审查后认定为合格,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并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1、海楠惠农(元江县)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元江县星旺化肥经营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877-6040997向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