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药经营许可延续公示 (第三批)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10家农资经营公司通过材料审查,符合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延续条件并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1.元江县天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元江县创丰化肥经营部 3.元江县温荣安农资店 4.元江县晓梅化肥经营部 5.元江县丽琼农资店 6.元江县曼来农之友农资店 7.元江县小松农资店 8.元江县顺保农资经营部 9.元江县双琴农资经营部 10.元江龙盛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877-6040997向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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