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甘庄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21”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0-15 10:10:38 点击率: 387 【打印】 【关闭】

元江甘庄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21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7月21日16时许,在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600m中段(四中段)一号矿带0线采场3号出矿穿作业面处,发生一起一般坍塌事故,导致1名作业人员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24万元。事故发生后,元江县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元江甘庄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2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24年9月24日,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的规定,2025825日,元江县安委办组织对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21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由应急局任组长单位,抽调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总工会、甘庄街道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评估工作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要求,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听取了甘庄街道办事处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华融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检查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有关政府、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情况,事故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责任单位、责任人行政处罚和企业内部处罚落实情况。2024114日,元江县应急管理局分别作出()应急罚〔202411、12、13号行政处罚决定,对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人民币伍拾万壹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卫杰作出处人民币叁万捌仟肆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副矿长、安环部主任王成强作出处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均已按时缴纳。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分别对本单位负有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共7人作出罚款1.8万元的内部处罚。

  (二)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追究落实情况。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玉溪华融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向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爆破服务过程中,将乳化炸药、数码电子雷管、引爆导线和起爆器等交由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600m中段0线3号出矿穿作业的未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从业人员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未当班清退回库,交由矿工自行保管储存违法违规行为。元江县公安局对玉溪华融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进行调查处理。并以元公(治)行罚决字〔202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已经按时缴纳。

(三)对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监管单位的处理落实情况。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履行了相应监管职责,但在日常安全检查中不够深入细致,未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事故调查报告责成两家单位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备案。两家单位均已经向县政府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

(四)其他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元江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1113日向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告知书,于20241121日作出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管理确认书。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发生后,该公司一是妥善处置善后工作,积极安抚家属情绪,及时赔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125万元,未引发社会舆论和家属上访事件,并及时缴纳了行政处罚罚金56.4万元,并对公司负有责任的7人进行了内部处理。二是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着力调整强化了公司各部门的人员配备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大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规范了各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三是聘请省级专家给公司“把脉问诊”,全面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累计投入65.51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有效整改。通过一系列举措,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元江县应急管理局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期间,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4次、调度会7次,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3期;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在重点时段高频率深入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等隐患排查检查50余人次。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压力传导。期间,下发安全生产情况通报6期,督办通知11期,工作提醒函13次。三是持续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十大行动”的52项年度挂图作战目标任务,逐项逐条推进落实。期间,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28项,完成整改113动态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四张清单”158项,覆盖6个行业领域、21类风险类型。四是深入推行“执法+服务”模式,强化企业帮扶指导,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危化、工贸等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期间,累计办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案件17件,共查处监管领域内的5家非煤矿山企业(包括地下基建施工企业),收缴罚没款186.3425万元。其中,一案双罚4家次,一案三罚1家。对3家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对3家企业采取暂时停产停业整改措施,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元江县甘庄街道办事处事故发生后,甘庄街道一是认真反思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通过统一思想,领导靠前指挥,带队检查,以及制定完善系列监管方案和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举措全面提高政治站位,破解监管难题。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厘清监管思路。将全街道属地企业按照不同类型划分不同层级,实施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列出“风险清单”和“隐患清单”,实施有的放矢监管和清单化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先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254人次对辖区内55家监管企业和225处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实施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查改安全生产隐患63条,对9家生产经营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9份。

(四)元江县县委县政府。事故发生后,元江县一是压实安全责任,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6次,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4次、专题会3次、调度会5次,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2期。制定印发《元江县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下发安全生产情况通报3期,督办通知10期,工作提醒函11次,有效传导工作压力。二是深化隐患排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全县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0家次,企业自查和部门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06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446家次,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233人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543人次、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238人次,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培训114人次。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道路交通领域共查出隐患86,完成整改83项,开展集中统一行动100余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647起,其中“8类”违法3938起、“2类”违法5253起、其他违法1456起。工程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2次,发现隐患177项,已整改175项,正在整改2项。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检查企业65户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61份,发现一般隐患17项,已整改完成17项。消防领域,共检查社会单位场所177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10处,罚款5起,临时查封4起,罚款9000元。燃气领域,发现问题隐患24项,整改24项。工贸领域,检查重点工贸企业15户,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排查出安全隐患101,整改完成安全隐患89特种设备领域,检查使用单位120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45处,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录入15个,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1个,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起。聚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检查企业1171户次,排查一般风险隐患595项,整改553项,整改率92.9%。动态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四张清单”638项,覆盖16个行业领域、51类风险类型。推进反馈隐患问题整改全覆盖全闭环。共整改完成市对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查反馈问题41条,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30项,已摘牌销号28项。

  四、评估总体情况

  7·21”事故发生后,元江县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正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控职责,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系列工作的开展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风险意识明显提升,安全发展理念明显转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逐步压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本质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基层安全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向好。县应急管理局在依法依规完成报告交办的任务以外,着力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违法行为整治为重点,强化对基建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特种作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公安部门对调查组移交的案件线索依法进行了查处,甘庄街道办事处着力强化了对辖区监管企业的排查整治,取得了相应成效。涉事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妥善处置善后工作,及时依法履行了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评估发现,事故报告要求的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五、相关工作建议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突出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着力加大安全保障资金投入,逐步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的生产经营模式,将矿工从高风险、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中解放出来,大幅减少井下作业人员。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督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对企业现场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彻底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三)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属地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属地责任,要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云南元江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21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58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