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元江第一小学于2021年7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办理元江第一小学提质扩容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四十 条的规定,于 2021 年 8 月 4日作出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建字第元江县202100009号),现予以公开。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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