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财政局 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元江县2023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财政局 时间:2023-11-17 08:08:56 点击率: 153 【打印】 【关闭】

元江县财政局 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元江县2023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622号)、《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行政审批(行政事项审批)收费项目的通知》(玉财综201515号)和《中共元江县委 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元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对照中央、云南省公布的2023年中央及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及玉溪市公布的2023年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现将我县2023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公布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管理制度,省物价、财政以外的其它部门,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无权审批设立收费项目,无权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本项目清单为元江县2023年度执收的中央、省两批审批及省下放授权给市级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汇总。

二、本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年度公布制度,原则上一年公布一次,并根据中央、云南省公布的年度中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理公布本级相应年度可实施的项目清单,如有余漏,应以中央、省、市公布的目录为准。

三、乡镇(街道)收取的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不纳入本项目清单。

、本项目清单公布后,原元江县财政局 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元江县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的通知》(元财发〔2021417号)即废止。

、各执收单位要严格遵守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或遇到困难,请及时向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反映。县财政局联系人金洪民,联系电话08776515529;县发展改革局黄路明,联系电话08776515698

 

附件:1.元江县2023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2.元江县2023年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3.元江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

元江县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doc


    

 

 

    元江县财政局             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