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时间:2025-01-23 18:10:37 点击率: 3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总体工作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元江县贯彻落实2024年玉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一是主动公开方面。以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为重点,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财政预算、决算等各类信息,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空气质量和水环境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每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快报52期,按季度公告元江县2024年季度环境质量状况(简报)共4条。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受理、拟审批及审批决定情况10条,其中审批决定公告10条。公开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决定结果8件。公开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工作动态信息152条,并按要求公开本单位2024年预算及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尊重客观事实,坚持快速反应。紧扣群众关切和诉求,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快速受理群众咨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公开真实情况,线上线下及时沟通,实时反馈回应群众关切,做到事事有回音,增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使群众能够及时获取所需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截至202412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审核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经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审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依托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单位职责、规划信息、土地出让等丰富内容,让群众看得见自然资源局工作成效。五是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加强信息发布与审核。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各环节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率,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单位内部撰写政务信息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动态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出现,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二是部分股室、站、队对环境信息公开不规范历年公开的行政审批文件中存在法律条款引用名称不规范、错字错字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利用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年初制定信息公开目标,按股室、站划分政务信息撰写任务,及时公开本部门工作动态;制定《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突发舆情应急响应预案》和《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压实责任,层层把关审核好公开发布文本。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局办公室牵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对未及时公开和公开内容不全面的栏目信息立行立改,及时提醒具体负责人员更新完善,限期完成存在问题整改,极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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