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元江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6-20 17:44:15 点击率: 0 【打印】 【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委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单位

元江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已经县委同意,并按照程序向市委备案,现予印发。

 

 

 

 

2025425

(此件公开发布)

元江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白文华同志  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曹玉菲同志  分管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数字经济、财政、金融、税务、应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通讯、贸易、对外开放、防风化债、统计、政府自身建设等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数据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中小企业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属国有企业(控股)公司。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委县工商业联合会、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云南元江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元江监管支局、元江供电局,电信元江分公司、移动元江分公司、联通元江分公司中石化元江支公司、中石油元江分公司驻元金融、保险单位

周先艳同志  负责退役军人、供销、干热河谷保护性开发工作。

分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协助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局)。

联系县科学技术协会

鲁智瑜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邮政、市场监管、药品安全、防震减灾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防震减灾局

联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元江管理部,邮政元江分公司,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元江分公司、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江大队,玉溪公路局元江分局、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玉溪支队元江大队、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玉溪支队高速一大队。

刘梦萍同志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生态环境、烟草、甘蔗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联系共青团元江县委、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县总工会、县妇女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协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烟草专卖局(公司)

牟立伟同志  负责维稳、公安、司法、信访等工作。

主持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元江监狱。

苏正华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水利、林业和草原、城乡统筹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检验检测所(玉溪市热带水果产业技术研究所)县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元江水文站

杨三保同志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电、投资促进、外事、侨务、新闻发布等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投资促进局。

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人民武装部,县行政学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县广播电视局中国广电云南网络公司元江县分公司,驻元解放军部队和武警部队,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白运明同志  负责县长白文华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政策研究、督查、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等工作。

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

白文华同志外出时由曹玉菲同志主持政府工作。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关系为:曹玉菲鲁智瑜周先艳—苏正华,刘梦萍苏正华,杨三保牟立伟。

县属各事业单位参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