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 (二)承办省、市人民政府文件和领导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五)研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六)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七)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八)组织或参与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各级各部门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决策的情况。 (九)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或参与起草县人民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文稿。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的协调、督办;统筹协调县人民政府开放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三)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十四)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等。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联系协调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涉及全县性工作的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县级机关事务服务行政管理;负责办公室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各类文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党组的印章;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平台的管理、使用,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度综合考核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工作用车及工作人员重要公务用车;负责做好对外各项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股。承担县人民政府秘书工作。负责报送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各类请示、报告的登记送审、批转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上报的请示、报告及县人民政府领导综合性讲话稿和其他文稿等起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记录、整理以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日常政务、事务服务工作等,做好县人民政府领导分管工作所涉及部门的工作协调及信息反馈和政务接待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各类文件、综合性材料、报告等材料的校对、送审等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下达元江县重要工作的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任务开展督查调研。负责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督办;负责督办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重要文件中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项;围绕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督查调研;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大的涉外事务;负责外宾接待工作,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外事活动以及外国人士来访事宜。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法规建议提案股。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并管理、使用法律顾问室印章;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公文的前置检查、发文复核;负责以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文稿的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与县人大及常委会、县政协及其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系;督查检查、协调指导全县人民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省、市、县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务公开和信息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发布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须公开的政务信息;负责协调和处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事宜;协调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整理政情资料;负责编发信息刊物,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元江政务信息》的编发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受理处置涉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件。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总值班室。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接收、办理各类紧急重要事项和文电;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批示要求;指导、检查全县人民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值班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办公室党支部。负责县人民政府党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党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日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群工作。 三、下属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1个,元江县机构事务服务中心。 四、办公地点 元江县文化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3至5楼 五、办公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0877—6516091 七、单位负责人 金城 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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