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04 08:14:56 点击率: 1909 【打印】 【关闭】

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委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第十届人民政府党组2021会议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封志荣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郭峰副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贸、对外开放、园区建设、数字经济、财政、税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政府自身建设、城乡统筹、新闻发布、机关事务通讯、邮政、贸易促进等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元江县金太阳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元江县金信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元江县恒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县纪委监委、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元江县支行元江供电局邮政元江分公司、电信元江分公司、移动元江分公司、联通元江分公司中石化元江支公司;联系驻元金融、保险单位。

刘玉龙副县长负责维稳、公安、司法、信访等工作。

主持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人民武装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元江监狱、驻元解放军部队和武警部队。

瞿瑞副县长负责民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药品安全、政务服务、防震减灾、残疾人事业、侨务、国有农场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防震减灾局,甘庄华侨农场、红河华侨农场。

联系县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共青团元江县委、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归国华侨联合会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元江分公司、元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玉溪公路局元江分局、元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云南省玉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江中队

郑荣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和草原、扶贫、乡村振兴、供销、烟草、甘蔗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联系县政协;联系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公司)、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元江水文站、元江县和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邓拾祥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住房公积金元江管理部、元江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元江县沃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赵丽铢副县长: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招商引资、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防治艾滋病局)、医疗保障局、投资促进局,元江县行政学校。

联系县广播电视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云南广电网络公司元江支公司

周刚四级调研员:完成县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郑荣副县长分管农田水利、乡村振兴等工作。

胡福元四级调研员:完成县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邓拾祥副县长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

封志荣县长外出时由郭峰副县长主持政府工作。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关系郭峰—郑荣,刘玉龙—瞿瑞,邓拾祥—赵丽铢,周刚—胡福元。

各委员会、指挥部和工作领导小组的职务按照县政府领导分管和联系工作对口兼任,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参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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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