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元江县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促投资稳增长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实现,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元江县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指挥调度中心 指 挥 长:封志荣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卢春剑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李 丽 县政府副县长 刘玉龙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瞿 瑞 县政府副县长 郑 荣 县政府副县长 邓拾祥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苏新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段米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伏占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建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金学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付 治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局长 白继光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白江荣 县财政局局长 苏继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剑东 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局长 杨创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冯德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梦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建国 县水利局局长 李 劼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胥春云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连松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赵林春 县统计局局长 柯玉龙 县政府副科级督查员 李忠祥 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福强 澧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志富 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文刚 甘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 城 因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龙云锋 曼来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雄太 羊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景龙 那诺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永德 洼垤乡人民政府乡长 普 媛 咪哩乡人民政府乡长 普文光 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指挥调度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县促投资稳增长工作;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解决促投资稳增长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组建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 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苏新荣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张颖、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李倩、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金建华、县统计局副局长李沼江、县政府副科级督查员柯玉龙担任。 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组 长:张 颖 成 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职 责:负责指挥调度中心办文、办会、办公物资保障、综合协调、对外联络等日常事务;做好相关文件资料归档收集;完成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统计分析组 组 长:李沼江 成 员:从县统计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各抽调1人。 职 责:采取大数据等多种方式收集、研究、分析、汇总投资运行数据,提出专业的分析报告,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三)投资调度组 组 长:张 颖 成 员:从县发展和改革局、有关单位抽调。 职 责:精准掌握全县投资工作和项目推进情况,科学开展投资调度,推进投资任务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确保全年投资目标任务实现。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向指挥调度中心提出加快投资的对策建议。 (四)要素保障组 组 长:金建华 成 员:从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县金融办各抽调1人。 职 责:收集、汇总项目推进遇到的用地、资金、审批等要素保障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及时交办各责任单位研究解决,或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研究,重大事项报指挥调度中心研究解决。 (五)督查组 组 长:柯玉龙 成 员:县政府督查室有关工作人员。 职 责:加强工作跟踪问效,督促重点行业和乡镇(街道)加快项目推进。 三、建立指挥调度中心联络员制度 为合力做好指挥调度工作,由重点行业主管单位工作对应科室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作为联络员,负责参与固定资产投资指挥调度、数据分析工作,负责提供本单位、本行业有关材料,沟通协调加快项目推进等。 (一)重点行业联络员 李 婷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联络农业投资。 刘 春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分管副局长,联络工业投资。 杨茹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联络房地产业投资。 张永军 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联络综合交通建设投资。 李秀芝 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联络水利业投资。 李向东 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联络教育业投资。 张建忠 县卫生健康局分管副局长,联络卫生计生投资。 许国林 县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副局长,联络旅游业投资。 吴建林 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分管副主任,联络园区项目业投资。 (二)乡镇(街道)联络员 王霄静 澧江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丁乔凤 红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 飞 甘庄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所长 李文云 因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白崇林 曼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史灏郡 羊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段南天 那诺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白雪峰 洼垤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李欣洋 咪哩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梅 玲 龙潭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县指挥调度中心成员、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人员、指挥调度中心联络员如发生变动,由相应人员自行递补,并报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综合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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