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元江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规范管理,根据机构改革及成员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元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 丽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忠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段米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梦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向东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 宏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栋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 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胥永发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夏春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永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建乔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远 县林草局副局长 刘 希 县水利局副局长 白 晗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 波 县审计局副局长 赵宏星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房庆珍 县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由何建乔兼任办公室主任,房庆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县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以上人员若有变动,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各乡镇(街道)相应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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