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街道实际,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严格执行元江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按照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类别,严格执行各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元江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元政发〔2017〕31号)规定,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主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探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依据审核办法,结合本单位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按照省级安排部署,配合做好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助推建成具有基本的数据采集、对接、审核等功能的信息化平台,初步实现数据汇聚,形成省、市、县、街道共享的行政执法综合监督信息库,二是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执法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公示,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解决“信息孤岛”等问题。三是强化智能应用。研究开发现有办案系统,探索开发行政执法裁量智能辅助信息系统,利用语音识别、文本分析等技术对行政执法信息数据资源进行分析挖掘,向执法人员精准推送办案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相似案例等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生成执法决定文书,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7月) 1.制定方案,细化工作。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进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培训宣传。组织召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并对相关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加大“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上旬开始) 1.稳步实施。自2019年9月上旬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部分逐步推行“三项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优化提升。不断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司法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10月上旬—11月上旬) 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对“三项制度”内容制定不全面、不具体、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督促整改。 (五)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11月中旬—11月底) 根据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2019年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要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自查,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送县司法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研究,推进行业规范和标准统一,及时解决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健全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结合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对行政执法机关推行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与街道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四)保障经费投入。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出台的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设施建设需求报同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五)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托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系统,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免于执法资格考试。保障执法人员待遇,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建立和实施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国家抚恤政策。 澧江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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