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7-09 16:12:57 点击率: 252 【打印】 【关闭】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是进一步增进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信息公开原则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紧扣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做到信息全面、及时、准确、有效。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应围绕政务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县政务服务工作新思路、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作为总结工作成效、推动工作开展、推广典型经验的重要手段,充分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组织协调作用。

(三)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牵头督促,各(中心)室负责人与信息员抓落实,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1.主动公开内容

1)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导及分工、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能、人员编制等情况;

2)政务服务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日常政务服务工作信息;

4)政务服务大厅办件、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情况的统计数据、统计分析;

5)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情况;

6)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招标公告、中标公告;

7)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指南;

8)重要会议、领导活动、领导讲话、重大项目、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及监督检查情况;

9)重要文件、制度制定的意见征求及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2.依申请公开内容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该公开,但涉及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国家机密、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除外。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

拟稿人进行内容核实、校对后提出公开意见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见附件)局办公室依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执行公开。

主动公开信息(经外部媒体等手段公开):无需填写公开审批单,公开后将公开内容存档、统计。

(三)信息公开的方式

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子网公开,经主要领导同意,也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大厅公开。

 

附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

 


序号

拟稿人

信息名称

信息来源

发布形式

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审查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1



本机关、单位制发 □

转载(注明转载来源):

网站公开  □

公众号发布 □

依申请公开 □  其他: 

不涉密同意 □

不同意   □

不涉密同意□

不同意  □

2



本机关、单位制发 □

转载(注明转载来源):

网站公开   □

公众号发布 □

依申请公开 □  其他:  

不涉密同意 □

不同意   □

不涉密同意□

不同意   □

3



本机关、单位制发 □

转载(注明转载来源):

网站公开   □

公众号发布 □

依申请公开□ 其他:    

不涉密同意 □

不同意   □

不涉密同意□

不同意 □

承办人: 

校对:(签字)

(签字)

(签字)

注: 1.本表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填写和保管;  2.发布信息前均应当认真填写本表;3.请在相应的“□”打“√”;

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由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保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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