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玉财农〔2026〕52号)文件和《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的通知》(玉财农〔2026〕54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837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262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详见附件),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帮扶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帮扶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以及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帮扶资金和省级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范围,县级财政部门将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附件1:资金分配表.docx
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x
元江县农业农村局 元江县财政局 中共元江县委统一战线 202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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