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坚持学法常态化。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机制,根据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计划》和《2023年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既紧扣学习重点,又结合林业和草原实际,将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二是坚持普法常态化。积极参与和开展“2·2”湿地日、“3·3”野生动物日、“3·12”植树节、“爱鸟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重点部署,积极向曼来、甘庄、因远等十个乡镇(街道)、南溪村委会村(社区)、农场田小学及云南七彩云蝶养殖场等企业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服务活动10余次,投入0.9万余元复制、新制作元江县级野生动植物宣传展览板12副、宣传彩画1500张、宣传标语布标6副,宣传单2000份;积极请示、申请到位省市级宣传展览板6副,宣传彩画2000张,其他宣传单3000余份,确保2023年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责职能 1.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2023年,县林草局依法依规制定了《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主要涉及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行政监督和林权交易行政监督两个方面。林草局始终依法依规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2023年,共审核审批项目32件,涉及面积74.84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469.343万元(其中: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3件,涉及面积5.303公顷;基础设施项目19件,涉及面积56.041公顷;经营性项目3件,涉及面积3.8671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7件,涉及面积9.6304公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17份,采伐蓄积15213.2立方米,出材量9982.8立方米。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立案47件,查处47件,行政处罚48人,收缴木材9.1m³,罚款11.7万元,案件查处率100%,责令恢复林地33.31亩。查处违规用火案17件,罚款0.34万元。强化调入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共开具调运检疫156份,其中苗木118份,7.93万株;木材38份,0.056万m³;产地检疫33宗,面积2393亩,复检苗木0.93万株。全面筑牢林草资源安全防线。 2.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树立全局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革除阻碍审批服务效率的部门壁垒,消除制约审批服务效率的瓶颈,做到资源、数据共享。二是树立服务意识,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群众的需求为工作要求,把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三是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县林草局优化“一窗受理”,打造亲商环境,精准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四是优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消除审批环节的堵点,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五是落实产业扶持政策,依法依规依程序高效推进林地征占用审批工作。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做到学以致用,在林地要素保障上履好职,确保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能顺利推进。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意识。紧扣林草部门如何破解保护与发展的难题,林地、草地使用审批规范的目标任务,推动思想解放、工作创新、服务提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事关营商形象、个个都有营商责任的共识。三是优化办公环节,提升服务水平。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林草担当、树好林草形象。主动服务用地单位意识,把“重审核”转变到“重服务”上。对全县项目建设要占用林地的项目进行提前谋划,主动对接、提前介入、现场指导和帮助用地单位及时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对单位用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及时提出建议,保证用地单位申报材料符合使用林地条件,提高报批效率,能及时申报审批。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法决策、行政决策) 一是有序推进林草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成立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置事业编制9名、内设机构3个,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林草资源行政执法迈出新步伐。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林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证件持有率。目前我局共持有执法证件人数36人,2023年新增执法人员5人。三是规范执法程序。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开原则、程序合法原则、执法人员合法原则、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和理适用法律原则。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规范程序合法。四是严守执法纪律。在执法活动中始终严守工作纪律,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始终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有效杜绝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五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单位任务清单,落实好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升林草综合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度工作走深走实,助力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体制改革、重点领域执法情况) 一是健全执法机制。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将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林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二是规范执法程序。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开原则、程序合法原则、执法人员合法原则、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和合理适用法律原则。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规范程序合法。三是严守执法纪律。在执法活动中始终严守工作纪律,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始终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有效杜绝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四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单位任务清单,落实好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升林草综合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度工作走深走实,助力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增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能力(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县林草始终坚持不断完善信访制度,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矛盾问题化解。按时按质答复群众来访信件,2023年共办理政协提案3件、协助水利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 (六)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情况: 县林草局始终按要求严格执行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制度。一年来,未发生相关违规行为。 2.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专栏。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的设置要求,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栏目的调整和修改,现在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共有栏目5项;三是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保密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截至目前,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涉密文件0份。涉密计算机1台,没有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况;我局的印章分为电子印章和移动印章,有专人负责印章的管理,并严格要求印章使用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凡是有要借用印章的或用印章时,都必须登记借印时间及用印时间;做好文档档案管理。我局对政府发文和所有收到的文件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按照《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网信息公开审批表》,将工作动态、通知与公告、预算决算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指南和目录等按时公开。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开工作信息99份,通知与公告6份,预算公开和决算公开2份,政府信息年度报告1份,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和目录1份。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创建活动要求,进一步大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林,促进林草系统法治政府工作建设。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持续推行行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不断夯实执法基础,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违法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林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重大决策合理合法合规。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林农负担、环境影响等其他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积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将公众参与作为检验依法决策的依据。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作用。 五是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服务,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及时更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从机构编制层面解决执法队伍人手紧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培训、考试、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推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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