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云波、窦茜委员: 你俩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画眉鸟、石斛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进行宣传的建议提案》,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处理。首先,感谢你俩对元江县林草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根据林草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掌握全县野生动植物分布情况、查清家底加强动态监测保护宣传管理”的建议问题 (一)依托高等院校(国家林草局西南勘察设计院、西南林业大学),完成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统计,全县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600种,包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2种、“三有”动物299种、一般动物137种,野生动物保护率达85%。其中国穿山甲、绿孔雀、巨蜥等17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熊、猕猴、画眉鸟、白鹇、大壁虎等83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全县受保护的野生植物2219种,包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84种、一般植物2135种,野生植物保护率达88%。陈氏苏铁、滇南苏铁、元江苏铁、文山兜兰等4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火焰兰、石斛、红椿、翠柏、红花木莲等58种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宣传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依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升级调整,投入0.9万余元复制、新制作元江县级野生动植物宣传展览板12副、宣传彩画1500张、宣传标语布标6副,宣传单2000份,二是请示、申请到位省市级宣传展览板6副,宣传彩画2000张,其他宣传单3000余份,确保2023年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二、关于“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深入基层宣传的建议问题 (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林长制”会议精神。一是强化宣传贯彻“林长制”“河长制”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协制度、加大对自然保护地、自然湿地巡护监管力度,做到河河有人管、山山有人督促检查,截至2023年1-5月全县五级巡林次数1178次,其中市级6次、县级总林长10次、县级其他林长19次、乡(镇、街道)级林长巡林299次、村(社区)级林长巡林838次。二是召开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3次,截至1-5月全县未发生重特大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案例。 (二)强化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到位率。一是在2023年“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期间,在县城太阳城广场悬挂横幅4条、设立咨询台、摆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展板18副,两节日累计编印发放保护知识手册1500余份、宣传单2000份,受教育人次3500余人次,同时1-5月在县林草局、县环食药侦察大队、元江国家级保护区管护局等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标语330余条次。二是利用“赶集日”深入10个乡镇(街道)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巡回宣传,1-5月累计发放画眉鸟、蜂虎、火焰兰、春兰、石懈等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知识5000余份。村组粘贴野生动植物宣传彩画2000余张,村组宣传面达100%。累计出动宣传车辆27辆(公安11辆)、宣传人员125人次(公安33人次)。三是元江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投入15.5万余元,新制作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展览板22幅、创建1间科普展览馆,面向全校中小学生开放,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认识。 (三)强抓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知识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邀请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科吴建勇老师讲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新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等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以及陆水野生动物相关知识,通过对比新增与原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相关条款,给广大林草干部职工上了一堂通俗易懂的法律课,进一步的了解,引导广大林草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树立权利与责任并重的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夯实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县乡两级林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截至目前共有29人通过免试换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等方式获得行政执法证,并通过一系列高效务实培训,采取以案整改、以案析例等,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为下一步高效务实执法打下良好基础。 三、关于“普法强基补短板,强化执法联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建议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县林草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县林草局局长付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段玉者、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长李学勤、自然保护区保护科长王超任副组长的《一法一条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宣传普及方案”,并抽调精干人员,精心组织,明确指导思想,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普及贯彻落实。 (二)县公安、林草开展执法联动。1-5月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察大队、县林草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3次(公安民警55次)、出动车辆37次,检查经营场所103个点。打击、侦破野生动植物案件3起,行政2起、刑事1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与去年同期相比行政案件下降66.7%(去年6起);刑事案件下降85.8%(去年7起)。收缴各类拟是野生动物肉制品7.7公斤,踢毁非法猎捕网17张、铁夹、吊杠、毒具22件、简易草棚5间,有力促进“平安林区建设”。 (三)加强网络监控,严格排查全县中药材市场和林区种植罂粟等违法行为。1-5月全县累计出动县、乡巡山护林人员4552(人次),巡护里程27312(6公里/人均),制阻乱挖乱采野生重楼、小白芨3起,未发现处置种植罂粟违法行为,排查元江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的中药材经营户累积21户,药品经营户(药店)57户,销售中药及中药配方颗粒的医疗机构15家(以元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主):销售野生动物穿山甲泡片(熟片),年销售600千克—1000千克,通过排查未发现非法出售穿山甲鳞片或未发现非法经营单位,打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加大野生动物应急救助处置工作。2023年1-5月配合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察大队、县消防大队收容救护各类陆生野生动物累计55只,其中画眉鸟5只、猫头鹰25只、池鹭、白鹭鹚5只、钳嘴鹳2只、其他鸟类5只,眼镜蛇3条、金环蛇、白条锦蛇、滑鼠蛇等其他蛇类10条。调配、放生野生动物51只,无害化处置野生动物死体4(只、条),构建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作出榜样。 林草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以实施“林长制”为抓手,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到2025年确保加全县85%以上一、二级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得到保护,90%以上一、二级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得到保护。 最后,再次感谢你俩对元江县林草事业发展的建议、献策! 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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