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元江县九届五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时间:2021-08-19 17:25:30 点击率: 296 【打印】 【关闭】

对政协元江县九届五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

  

 

邓云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元江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元江林草资源的保护提出的宝贵建议,同时对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的认同,对生态文明建设及促进乡村振兴的关心和重视。

一、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的事项

      (一)全力开展全县古树名木调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决策,根据国家、省市绿化委员会相关要求,县林业局于201812月克期完成《元江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报告》。据悉全县共计有6606棵古树和名木群,隶属417290种(单株古树名木:3187株,古树名木群27个、3419株),其中本次调查的3187株古树中有一级古树152株、占古树总树的4.77%、有二级古树682株、占古树总树的21.4%、有三级古树2353株、占古树总树的73.83%。涉及10个乡镇,1个省属元江农场。从调查成果分析:分布不平衡,城区多、乡镇少,树种单一的特点(仅芒果树、酸角树就占全县古树名木58%以上)。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制宣传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主管林业的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负责任、林业局长、住建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江县古树名木普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具体,纪检监察加大督查,完善落实普查和保护管理工作机制,拟定完善《元江县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方案》、《元江县古树名木普查挂牌方案》。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宣传教育。投入1.5万元,精心制作古树名木画册、珍贵濒危野生保护植物宣传展板18副、宣传标语布标13副,编印古树名木、野生植物保护知识手册1000余份,三年来共计发放古树名木、野生植物保护各类宣传单2000份、其他野生植物法律法规知识1500份,宣传面达7750人次。确保了山、水、林、田、湖、草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三是开展执法联动,专项督查。截止202012月,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林草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5(森林公安民警105)、出动车辆87次,检查生产加工经营场所274个点。打击、侦破野生动植物案件25起,行政14起、刑事12起(非法养殖猕猴6起、非法猎捕野猪1起、非法采集、加工二级保护植物红春树2起、香樟树1起、翠柏1起、滥伐珍贵树木南酸枣案1起,未发现擅自移植、盗伐盗卖古树名木案件)。收缴各类肉制品4.52公斤,没收木材143m³,处罚1.5万元,踢毁非法猎埔网32张、铁夹、吊杠、毒具55件、简易草棚11间,收缴射钉枪、火药枪11只等,有力促进平安林区建设

 通过宣传和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古树名木、濒危珍贵树种等野生植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关于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机制的事项
       (一)全面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多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现有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县人民政府2013年及时出台《元江县城市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管理办法》,并以县政府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即《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城市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元政办通201336号)。元江县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的出台,可以说达到从严、从快、从重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古树名木案件的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二)全面推进古树名木挂牌、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

古树名木挂牌工作涉及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整改内容之一、同时也是人居环境整治“7个专项行动督查项目。根据省、市县要求。截止202012月,全县共计完成894棵古树名木挂牌工作,其中一级古树名木挂牌完成152(保护牌由省绿化委员会统一制作),占全县一级古树名木挂牌完成率的100%。二、三级古树名木挂牌完成742(保护牌由县绿化委员会统一制作),占全县二、三级古树名木3035棵挂牌完成率的24.4%

近期针对全市各县(区)保护牌参差不齐的状况、市林业和草原局又下发《关于全市统一制作古树名木保护宣传牌及挂牌的通知》玉林便函202118文件,我局已按照要求已重新复核上报二、三级古树名木增减情况。现市林草局正在积极制作保护牌、我县预计202110底完成二、三级古树名木挂牌任务。

(三)加强网络信息、强化档案管理

全县现已编制建立健全一套古树名木数据库档案管理系统,以县为单位,按照全国统一编号录入古树名木信息管理,通过该系统可以得知每株古树名木的名称、植物分类标准、树高、树龄、胸围、冠幅、管护单位或管护人、地图坐标、照片以及传说资料等,系统还针对每一株古树名木,自动生成一个二维码,游客扫描二维码后,可以看到该树详细信息。有了全国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就相当于给每株古树名木办了身份证,这样在以后古树名木的移植、修枝、复壮、死亡销号等管理上,将由县级林业部门通过管理系统,提出意见,并逐级审核、审批。   

三、关于探索古树名木认养机制的事项

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养护。 一是在县人民政府2013年出台的《元江县城市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全绿字〔20161号)等文件要求,修改完善元江县县级古树名木管理办法,提请政府讨论下发。二是总结往年团县委、工会、妇联、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在太阳城广场、县城--高桥联络线古树名木挂牌认养经验,拟定完善《元江县城市古树名木认养实施细则》,强调单位、集体、个人认养、认捐的职责、义务等。三是要加大财力支持,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加强对我县古树名木,特别是稀有林木的保护,县财政应编列预算,每年拨出一定比例的专项保护资金,用于古树名木的管护。

四、关于培育好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事项
    一是充分认识培育好古树名木后备资源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古树树龄的确定及分级定义等。古树等级分为三级,树龄500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499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299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树龄在5099年的树木为古树后备资源。二是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城市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元政办通201336号)文件规定的职能职责要求,落实好涉及单位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即:住建部门管理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调查、审批;林草部门管理城乡结合部、乡、村、组房前屋后、四旁道路的古树名木调查、审批等。元江县林草部门将适实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开展乡、村、组区域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普查内容包含:种群数量、分布区域、栖居环境,保护级别、树种特性等。

 

 

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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