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森林公安局招聘辅警
公 告
为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森林公安预防及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大力提高应对森林火险的打防管控能力,努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经2015年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辅警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6人(其中男性5人,女性1人,女性须持有会计证)
二、 招聘条件:
(一) 具有元江县户籍;
(二)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出生的);
(三)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 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
(五) 复退转军人及特殊技能人才,择优录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 有违法犯罪不良记录的;
(2) 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
(3) 有传染性疾病或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等遗传病史的;
(4) 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元江县森林公安局三楼办公室
(二) 报名需提交材料
1、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2张。
2、 报考人员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 笔试
笔试参照公务员考试申论论述题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面试
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体能测试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前12名(包含女子前2名)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的标准执行,总分100分。测试项目:10米x4往返跑(30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40分),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3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测试结束后,按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前6名(包含女子1名)。
考生测评结束后须对本人成绩进行签字确认,各项目不达标的可申请当场复测一次。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 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
八、 体检
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辅警岗位特殊要求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九、 政审
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十、 公示与聘用
在体检和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个人总成绩排名自7名开始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招录试用,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一、 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绩效考核及社会保险人均约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
联系电话:0877-6022321,15108793206,13987791167
本公告由元江县森林公安局负责解释。
元江县森林公安局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