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元江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认真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税企和谐,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根本遵循。元江县税务局充分发挥局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认真在局内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县局党委委员和局内各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参会学习“习近平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通过邀请县委巡回宣讲团成员黄萍律师向全体税务干部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课,通过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组等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我局新常态下的税收现代治理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元江县税务局坚持税收法定、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简政放权、坚持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为原则。增强税收制度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推动实现税收领域良法善治。牢固树立平等理念,依法平等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征纳双方相互尊重、诚实守信、信赖合作。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遵循正当程序,合法合理行政,提高税收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将税收法治工作与纵合横通强党建、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带队伍、培育人才提素质等特色工作深度融合,提升税收法治建设实效。把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作为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依法征税、依法发挥税收职能、推行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2021年,元江县税务局抗击疫情、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与组织税费收入工作两不误,圆满完成市局和县政府下达的收入目标任务。全年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90508万元,比上年同期83328万元增收7180万元,增长8.62%,其中:组织完成税收收入39435万元,比上年同期38185万元增收1250万元,增长3.27%,完成市局下达收入目标任务39530万元的99.76%;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13942万元,比上年同期14635万元减收693万元,下降4.74%,完成市局下达中央级收入目标任务14100万元的98.88%;地方级收入(含省级、市级和县级)完成25493万元,比上年同期23550万元增收1943万元,增长8.25%,完成市局下达地方级收入目标任务25430万元的100.25%;征收社会保险费44638万元,比上年同期38444万元增收6194万元,增长16.11%;征收非税收入3158万元,比上年同期3188万元减收30万元,下降0.94%;征收其他收入3277万元,比上年同期3511万元减收234万元,下降6.66%。元江县税务局共组织完成县级一般预算收入23031万元,比上年同期22137万元增收894万元,增长4.04%,完成县政府人大常委会通过税收目标22860万元的100.75%。。元江县税务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元江县实现“六稳”、“六保”和服务地方经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元江县税务局推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格执行税收征管,做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工作。落实《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审查制度。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健全和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2021年4月按上级的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关于进一步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法便函〔2021〕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进一步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税法便函〔2021〕8号)有关要求,县局开展了清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有关工作进行清理;2021年7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开展2021年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函》(税总法便函〔2021〕22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函》(云税法便函〔2021〕13号)要求,县局开展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通过以上两次清理工作,我局未发现制定或是参与制定违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元江县税务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提高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了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依照有关规定,未经民主讨论决策的事项,不做出决定。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经会议集体讨论,由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决定。主要负责人拟做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作出的决策都严格执行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的评估。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在合同审查、复议应诉、税务执法、行政管理等工作中,发挥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辅助决策的积极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服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元江县税务局优化征管职责,完善设置,根据不同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落实和完善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察工作规范、督察内审规范等。推行数字人事,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 (二)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健全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落实。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三)完善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做出执法决定。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规范税收执法方式。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元江县税务局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优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注重积累应急管理知识。提高政策把握能力,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是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保证。应急管理知识的储备是处理突发事件的根本遵循。元江县税务局加强政治学习与应急管理知识学习的有机结合,对领导干部推送公共管理及应急管理学习内容,从决策层面提高预判风险的意识、敢于决断的胆识、化危为机的学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应急管理知识及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做到应急管理知识与相关政策提前学、全员学、融入学,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1年国家防灾减灾日”学习强国考试以检验学习成果,全方位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理论知识储备。 (二)注重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为继续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元江县税务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成立了县局局长为组长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启动标准、处理程序、职责分工及责任追究进行详细规定。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元江县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网格化、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通过加强排查管理制度和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强化新冠肺炎疫情网格化、常态化严防严控。同时,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手机app,鼓励全体干部学习应对突发事件,应对舆情管理等知识的学习。了解掌握各类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方式,以便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突发事件应对处理方案,提高元江县税务局应急管理整体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元江县税务局注重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 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探索涉税纠纷预警机制,收集、分析和归纳纠纷信息,及时研判纠纷隐患,制定纠纷应对措施。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明确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职责的机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税收工作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元江县税务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和实施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充分运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平台,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对税务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和梳理风险点,依靠内控平台,把制度落实贯穿执法全过程,做到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实现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县局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强化税收执法督察,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有效落实,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督。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将执法责任制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促进税务干部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元江县税务局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税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软件、新平台,创新政府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元江县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以党建引领深化党建与税收业务融合,加快智慧税务建设,落实减税降费,进一步持续优化佛冈税收营商环境,为元江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今年以来,元江县税务局通过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税。聚焦需求为民办实事。元江县税务局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落实10大类30项100条办税缴费便利化措施,将其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开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新局面。截止2021年共计开展5场减税降费宣传辅导,为近100余户企业提供了上门服务;通过组织各党支部结对辅导企业,举办了8场辅导培训,覆盖纳税人缴费人1000多人次。元江县税务局重新规划了办税服务厅的区域设置,按照“非接触式”办税需求,配置了12台电脑、6台自助办税终端机。同时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值班制度,增加了现场辅导人员,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便捷、快速自助办结涉税业务,切实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事项能掌上办理,并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改变以表单为载体的传统申报模式。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元江税务局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部署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党委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每年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并通过税务网站向社会公开。元江县税务局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管理机构,2021年共召开2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通过党委会、局务会等形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集体研究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研究批准依法行政工作 规划,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 十一、存在的问题 (一)运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自觉性有待加强。基层税务干部在执法的过程中,欠缺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的自觉性。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对于执法流程的细节和过程的把握无法做到面面俱到,欠缺向纳税人“释法”的能力。 (三)法制部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精通税收与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短缺,为满足新时期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需要,法治队伍仍需进一步加强。 十二、2022年税收法治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举办“会前学法”、“法治大讲堂”等活动,进一步树牢法治理念,推动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加强普法、守法和护法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更新执法公示内容,具有独立执法主体地位的单位建设标准化税务约谈室,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用于约谈、询问等税务执法活动,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新的行政处罚法,规范行使税务处罚裁量基准,加大力度推进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性审核。 (四)加强部门间横向联系,探索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税收行政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净化税收法治环境。提高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落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有效监管形式。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坚持分类培养法律人才,合理配置法律人才,统筹使用法律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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