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领购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9-01-14 09:43:46 点击率: 5 【打印】 【关闭】
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发票申购

纳税人申请办理发票购领程序开户程序:
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的同时或之后,可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购领发票申请报告表》一式三份,项目填全签章,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批后,到办税服务厅发票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

购买发票程序:
已办理购领发票开户手续的纳税人,需要购买发票时应携带《发票领购簿》,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并填写《发票购领申请表》一式三份,到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上具体办理购买发票手续。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的,税务机关有权暂停供应发票并扣留有关购领发票证件资料。

发票管理->发票缴销
一、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发票的缴销
纳税人因办理了纳税人名称、地址、电话、开户行、帐号变更需废止原有发票或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持《税务登记变更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到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填报《发票缴销登记表》,并持《发票领购簿》及未使用的发票交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二、改版、换版发票的缴销
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改版、换版发票的有关通知,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发票缴销登记表》,填好后,连同《发票领购簿》及应缴销的改版、换版发票,交主管税务机办理缴销手续。
三、次版发票的缴销
纳税人使用发票发现次版发票时,应向发票管理环节领取《发票缴销登记表》,填好后,连同《发票领购簿》及次版发票,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四、丢失、被盗发票的缴销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发票,按照规定办完丢失、被盗发票处理手续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环节领取《发票缴销登记表》,填好后,随下列资料一起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窗口办理。
1、《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
2、《丢失、被盗发票清单》;
3、《〈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
4、遗失证明的材料;
5、刊登作废声明的报样;
6、《发票领购簿》。

发票管理->代开发票
地方税务机关一般为以下几种情况代开发票:
1、未领取营业执照的临时经营者;
2、不符合印制、领购发票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外省(外市、县)持有关税收证明到本地区经营的业户。
上述单位和个人需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应为其开具临时性经营发票或相应种类的发票。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地方税务局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