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755201000 监督索引号53042800434801000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澧江街道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元江县澧江街道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县澧江街道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澧江街道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产业、调结构、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特色农业稳中有进。认真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调优产业结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规模化、特色化趋势日益显现。热带水果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种植面积达45348亩,总产量12577万公斤,产值58651万元;转变方式提升畜牧产业发展水平,科技措施不断完善,动物防疫扎实开展,规模以上养殖户和林下养殖户明显增多,着力打造云岭牛特色产业,实现畜牧业产值6068万元。 工业加快转型升级。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加速发展绿色工业。吉宝公司石材加工项目调试运行,典灿生物科技高效燃料项目投产运行,南洒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发电,万绿公司完成芦荟干粉生产线技术改造,天美天康芦荟系列化妆品生产线、瑞丰民特热带水果产业融合项目建成投产。民营经济稳步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完成营业收入24.89亿元。 第三产业提速升级。坚持规划引领,加快培育以乡村旅游文化产业为主,以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为补充的第三产业。争项目、争资金,加大者嘎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小燕片区被列入全省重点推介招商的六个特色小镇之一,将迎来我县旅游开发的热潮,乡村特色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互联网+农户”的农产品销售新模式,努力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进农户。旅游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和谐澧江”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通过举办“蒙面情歌花街节”和“金芒果文化旅游节”等节日,吸引了大批游客到澧江观光旅游。 2.抓项目、强基础、发展后劲不断夯实 抓好项目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998户1245宗,完成率达97.36%,目前房屋拆除工作正有序推进中,拆除率达91.7%。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完成签约。做好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工作,完成元蔓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工作。投资400万元完成漫林、漫林新队、山脚“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项目建设;投资100万元完成青木里下寨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村项目建设;投资228万元完成澧江社区、南洒村委会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投资155万完成章巴、莫垤村民小组移民新村建设人畜分离项目;投资87万元完成青木里、南处、莫郎坝塘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全街道各项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 3.抓生态、强治理、村容村貌日益改善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动摇,突出抓好生态保护工作,全面实施河长制,巡河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强水生态修复。以“村组统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为整治要求,以主要交通干线、入村道路沿线、村民房前屋后为整治重点,着力推进元车路、元洼线、元红公路三条主要交通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经费104万元,全街道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310次,排查乱搭乱建63宗,全力争创国家卫生县城。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工作,大力推行“厕所革命”,建设美丽宜居型村庄,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形成人居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推进近山面山绿化造林工程,加大森林防火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毁草开荒违法行为。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始终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公益林兑补政策,兑补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72.65万元。2018年全街道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圆满完成县级下达的森林防火任务,平安林区建设成效明显,受到市林业局、市综治委通报表扬。 4.抓民生、促和谐、人民幸福感不断增强 脱贫攻坚全力推进。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扎实开展“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和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县县清零”专项行动,脱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街道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73户1087人,目前实现脱贫267户1068人。实施了莫郎、南昏两个扶贫易地搬迁项目,涉及110户441人,已全部搬迁入住,一批困难户圆了安居梦。继续做好四类人员CD级危房改造工作。投入资金800万元实施了南昏村委会青木里下寨36户D级危房整村拆除重建,投入资金364万元推进莫郎、南昏芒果、甜橙、生猪养殖及农产品交易市场等产业扶贫项目,扶持两个贫困村发展经济林果6000多亩,为贫困群众实现可持续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促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全街道贫困发生率降至0.47%。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中小学教学设施配置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不断巩固。深入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启动了江东社区漫林完小建设工作,积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实施适龄儿童免费义务教育,基本解决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始终坚持“就近入学”与“免试入学”原则,做到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巩固率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逐步落实,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69人,发放创业贷款900万元。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百分之百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5.9%、102.3%。国家药品零差率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有效执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缓解,就医负担大大减轻。民政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暨精准低保积分制管理工作,低保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发放低保金615万元、定期补助和困难救济款22.8万元、救济粮1.65万公斤。完成794名现役军人、退伍军人、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4111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文化事业加快发展,街道综合文化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年共开展文艺演出活动17场次,在“元江县2018年乡村文艺汇演”取得佳绩。街道获评第九届市级文明单位,小燕村被命名为第八届省级文明村。 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七五”普法深入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禁毒防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全面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排查了因土地征用、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土地权属等方面引发的纠纷隐患、非正常上访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彻底摸清底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次,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62件,调解成功262件,调解成功率为100%。继续推进“平安澧江”建设,完成“铠甲卫士”智能防盗系统安装3050套,治理淘汰黄标车95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手段更加健全。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和宣传面广的法制宣传活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街道实际,对重点行业、高危行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与辖区重点监测对象和9个村(社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宣传,多形式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得到有效防控。 5.抓作风、提效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自身建设有力加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启动乡村干部实训基地覆盖提升行动,挂牌成立中共澧江街道工作委员会党校及9个分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为500余名党员过“政治生日”,全员轮训党组织书记83人,组织思想政治培训38期2250人次。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2018年达标38个党总(支)部,对照相应领域规范化建设标准,逐项查找差距,整改销号达标。结合固定党日活动,积极开展仙湖卫士环境卫生整治100余次;对9个村(社区)书记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强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意识;扎实推进澧江、南洒2个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324名干部结队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273户1087人,2个贫困村派驻8名扶贫工作队员,开展“三讲三评”2次,年内累计争取帮扶项目12个,资金62.17万元。抓城市基层党建,激发服务新动能。以街道党工委、社区为核心,积极沟通协调区域化资源力量,打造了街道和玉河社区两个党群服务中心。“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推行,突出优化营商环境“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的部门行政审批改革逐步推进,公共服务流程得到进一步简化优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党政主要领导末尾表态制度,运用公车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四风”,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肃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政效能有效提升,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街道党工委与下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书38份;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中心(站、所)负责人作出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一岗双责”承诺书25份,全力推动街道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在201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我街道荣获优秀等次。加大对脱贫攻坚、“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护林防火、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扫黑除恶、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向街道各中心(站、所)、村(社区)提出工作建议15条,下发护林防火工作督察通报3期,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通报13期,开展脱贫攻坚督查9期,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1条。组织开展收送“红包”、私设“小金库”、 办公场所摆放、公职人员职称违规挂靠取酬等专项督查,采取工作“建议+通报+问责”的方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同时,坚持挺纪在前,严查违纪违法行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风肃纪成为常态。一年来,街道纪工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件46人,了结20件33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12件21人。8名街道、村(社区)小组干部因履职尽责不力、违反会风会纪、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被问责;2名村组干部因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被立案审查;追回被其截留挪用的集体租金、文艺队员劳务费1.14万元;追回拒付个人以小组名义在外用餐赊账餐费0.6万元;追回问题线索核实中发现的重复兑付元蔓高速公路征地安置费、青苗费及地上构(建)筑物补偿款5万余元;追回南洒村委会章巴小组党员群众向小组资金互助会所借的10万元款项,挽回了国家、集体及群众的经济损失,反腐败斗争成果进一步巩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分别是澧江街道办事处、澧江街道党工委、澧江街道人大工委、澧江街道财政所、澧江街道社团、澧江街道文化事务中心、澧江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澧江街道农村管理服务中心、澧江街道水管站、澧江街道兽医站、澧江街道农技农机站、澧江街道林业站、澧江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部门编制人数为72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参公编制5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7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比上年5辆增加1辆,主要是县林业局划拨1辆森林防火运兵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澧江街道决算总收入1753.85万元比上年1788.19万元,减少34.34万元,减少1.9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和为平衡预算压转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7.91万元,占总收入的98.5%;其他收入25.93万元,占总收入的1.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826.16万元比上年的1810.05万元增加16.11万元,增加0.89%,主要原因转付村委会的委托业务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61.74万元,占总支出的69%;项目支出564.42万元,占总支出的31%。 1.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用于保障元江县澧江街道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支出107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与上年1455.74万元对比减少380.76万元,减少26.16%;主要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和为平衡预算压转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186.75万元比上年199.04万元减少12.28万元,减少6.17%,主要是转付村委会的委托业务费减少等。 2.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用于保障元江县澧江街道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4.42万元比上年155.27万元增加409.15万元增加263.51%;主要是中央财政林业改革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财政所:玉财社〔2017〕7号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4.64万元。 2) 财政所:玉财农〔2017﹞218号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民展资金5万元。 3) 财政所:玉财农﹝2018〕23号2017年度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奖补经费15万元。 4) 财政所:玉财农〔2018〕23号深度贫困村巩固提升项目5万元。 5) 财政所:玉财农〔2018〕23号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4万元 6) 财政所:玉财农〔2018〕23号兩露计划资金1.8万元 7) 党工委:元财发〔2018〕1号城市党建工作经费22万元 8) 党工委:元财发〔2018〕1号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建设经费6万元 9) 党工委:元财发〔2018〕1号乡镇(街道)党建工作经费10万元 10) 党工委:元财发〔2018〕1号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30万元 11) 党工委:元财发〔2018〕1号农村党员培训经费4.55万元 人大:元财发〔2018〕1号代表履职补助0.3万元 12)、办事处:元财发〔2017〕2号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急难小”委员提案办理资金20万元 13)、办事处:元财发〔2014〕6号、元预追〔2014〕170号业务保障经费0.35万元 14)、办事处:玉财预〔2017〕41号2016年综合考评奖励经费8.18万元 15)、办事处:元财发〔2018〕1号南洒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 16)、办事处:元财发〔2018〕1号抚恤金及丧葬费12.35万元 17)、办事处:元财发〔2016〕6号业务经费(上年结转)0.83万元 18)、办事处:近山面山绿化一期工程款(上年结转)59.66万元 19)、办事处:玉财农〔2018〕134号2018年省级198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2万元 20)、办事处:元财发〔2018〕179号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2万元 21)文化中心:元文旅广体[2013]7号基层文化体系保障经费2.74万元。 22)经济中心:元财发〔2018〕1号南洒小组环境卫生整治经费1万元。 23)林业站:玉财农〔2017〕14号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85.48万元。 24)林业站:玉财农〔2017〕50号2017年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44.13万元 25)林业站:〔上年结转〕元林联发〔2017〕7号林业局拨入森林防火费8.71万元。 26)林业站:〔其他资金〕元江县街道办事处拨入森林防火费4.12万元 27)林业站:元林发〔2018〕17号林业局拨入2016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2.01万元。 28)林业站:玉财农〔2017〕221号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护费〕18.35万元 29)林业站:玉财农〔2018〕86号2018年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补偿金〕2.7万元 30)林业站:玉财农〔2018〕86号2018年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管护费〕0.95万元 31)林业站:玉财农〔2018〕110号2018年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费〕10.33万元 32)农技农机站:〔上年结转〕玉财农〔2013〕134号测土配方经费0.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61万元比上年1599.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5.1%,与上年对比增加137.57万元,增加8.6%。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办公费、差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江县澧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财政所、社团、人大工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教育支出42.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江县澧江街道文化事务中心党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江县澧江街道文化事务中心党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在职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江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缴纳澧江街道职工医疗保险。 6.节能环保支出59.66万元,用于进山面山工程和农村环境保护。 7.城乡社区支出60.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江县澧江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8.农林水支出558.2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公益林补偿费及保障澧江街道农村经济管理中心、水管站、林业站、农技农机站、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4万元,比上年的18.95万元增加2.45万元,增加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各部门拨入的经费减少,导致车辆经费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元江县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4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0.41万元,比2017年17.02万决算增加3.39万元,增加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各部门拨入的经费减少,导致车辆经费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增多。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费开支0.99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1.93万元减少0.94万元,主要是2017、2018年实行零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县澧江街道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56万元,与上年的138.49万元相比增加21.07万元,增加15.21%,主要原因是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急难小”委员提案办理资金和城市党建工作经费等委托业务项目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江县澧江街道部门资产总额3087.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8.36万元,固定资产889.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78.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00.6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1.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87.95 | 2198.36 | 889.45 | 590.25 | 89.39 | 0 | 209.81 | 0 | 0 | 0 | 0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澧江街道 2019年9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3001111 监督索引号53042800755201111 澧江街道决算公开报表20190921101304549.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