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潭乡委员会 龙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潭乡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深化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脱资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云办通〔2017〕32号)、《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玉办通〔2018〕37 号)、《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元办通〔2018〕30 号)文件要求,现就在全乡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中进一步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指导,坚持精神与物质“双脱贫”,针对贫困群众中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和安贫、守贫、愿贫、乐贫的观念,采取多种方式,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党的感恩之心,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觉意愿和行动。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责任分解 (一)加强脱贫政策宣传。通过村组喇叭、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和驻扶贫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宣讲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亲切关怀,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宣传党的扶贫政策措施。通过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宣传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深入推进文化扶贫工作,提升贫困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继续在贫困村寨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在村寨入口、村道两旁、村寨公共活动场所、农家房前屋后刷写标语,开展送戏下乡,推动“自强、诚信、感恩”意识入脑入心入行。 责任单位:乡文化事务中心 (三)选树推广脱贫先进典型。以发布脱贫光荣榜等方式,宣传表扬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树立脱贫光荣守贫耻的导向,激发贫困群众不甘落后、自强脱贫。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整治不诚信行为。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扶贫政策待遇、骗取资金支持,在贫困识别、贫困退出中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在易地扶贫搬迁中拒不履行建新拆旧义务,在享受产业、建房扶持性贷款后拒不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等不良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取消相应的政策待遇、资金支持,防止政策养懒汉,遏制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建立正面激励、道德约束、舆论监督、法制教育、司法干预机制,把扶贫领域诚信建设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对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的贫困人口,限制或取消其享受各种福利政策资格,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档案。树立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养老敬老良好家风,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或故意通过分户逃避赡养义务、获取不当利益的,取消其享受各种福利政策的资格。 责任单位:乡纪委、乡宣传办、乡扶贫办、乡财政所、乡规划办、乡总工会、乡团委、乡妇联。 (五)实施精准低保,优化低保制度设计。合理设置低保标准,严格进入门槛,严把低保审核条件,坚持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保才保,真正让因病、因残致贫家庭享受低保兜底政策。组织未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技能培训,实现就业创业。 责任单位:乡民政办、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六)改进扶贫方式,体现奖勤罚懒。扶贫项目要让贫困群众多参与,动员贫困群众更多的投工投劳,多劳多得。推进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覆盖全部贫困户,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建立脱贫积分制,按照积分多少分红。社会扶贫、单位挂钩帮扶的财物、资金要进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严格按照贫困户积分进行兑换,打消分配平均主义,体现奖勤罚懒,激发贫困户的自强意识。 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财政所 (七)深化开展贫困人口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在贫困群众中普遍开办“脱贫夜校”“贫困户培训班”“脱贫讲习所”,培训农业科技、就业技能、创业意识,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及生存、发展能力,推动贫困群众由“不会干”到“学着干”转变。 责任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八)倡导新风正气。通过设立宣传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开设文明讲堂、推行村规民约等形式,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培育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减轻贫困群众人情负担,增加生产性投入。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九)深化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选树一批文明村镇和星级文明户,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乡宣传办、乡民政办 (十)学习借鉴有益经验。积极学习借鉴昆明、曲靖、文山等地在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中总结的“六小创新”经验(即:罗平“爱心超县”、西畴“五分钱”工程、昆明“三讲三评”、临沧创建村史室、德宏农村“小喇叭”工程、镇沅县“深度贫困人口培训中心”的做法),把握精髓要义,结合我乡具体环境和贫困群众思想实际,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综合运用思想教育、就业培训、精神鼓励、物质激励、经济组织带动、村规民约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帮扶做法,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贫困群众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实现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 责任单位:乡宣传办、乡民政办 (十一)积极搭建脱贫攻坚宣传平台。通过新闻媒体、农村喇叭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切实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由乡宣传办抓总,各责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落实责任,按照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把主题实践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见效。 (三)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报送信息材料,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 信息报送邮箱:1185138282@qq.com 联系人:陈嫒嫒 中共龙潭乡委员会 龙潭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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