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爱卫会印发的《云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要以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为新的起点,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巩固、发展、提高、延伸’上来,做到在巩固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在提高中延伸”和“要进一步推进创建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工作”的要求,为确实改善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全面构建“和谐元江、美丽元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元江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行动原则,以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以加快城乡基础卫生设施建设为中心,不断改善我县城乡人居环境,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健康新元江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二五”期间发展情况
(一) 以巩固省卫生县城为重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2014年11月19日我县又迎来了省第十一次卫生县城检查评比。为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元江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周的通知》,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启动实施投资近3亿元的滨江路和大江防洪堤建设项目,新增7辆车厢可卸式勾臂车、2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洒水车1辆、果皮箱340只和可卸式垃圾箱233个,在县城区6段道路路面硬化工程。二是依托“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完善“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将全县5乡2镇3街道纳入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范围。三是4月下旬县政府针对我县持续高温干旱,“四害”防控形势严峻的实际,在第26个爱国卫生活动月基础上又下发了《元江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周的通知》(元政办电〔2014〕13号),重点整治了中心城区和乡镇中心集镇环境卫生、交通道路、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治、防暑防病宣传等五个方面。通过以上措施,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居民文明卫生意识,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有效巩固了“创卫”工作成果。
(二)以创建卫生村为突破口,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卫生村创建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县级卫生村检查评比工作。我办根据《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元政办发[2013]85号),确立了“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总体目标,制定了县级卫生村的检查评比办法,去年(2013年2月)给予划船寨、麻子寨等16个村、组“元江县卫生村”命名及表彰奖励,2014年度又创建了18个村组县级卫生村工作。二是积极稳步推进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根据《云南省卫生村检查评比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版)的要求,本着“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今年在所创建的“县级卫生村”中进行遴选,又成功创建了两个“市级卫生村”(曼来镇曼来社区居委会移民新村,因远镇安定社区居委会沙浦村民小组),现我县已成功创建6个“市级卫生村”。通过卫生村的创建,以达到以点带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的大改观。
(三)以“三格式”化粪池建设为重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农村改厕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环境优美、适宜居住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和防治重大传染病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以“三格式”卫生厕所为重点的建设项目工作,得到农户的普遍认可和好评。截至今年6月我县新建“三格式”卫生厕所304座,目前项目建设工作还在有序开展。
(四)坚持开展爱卫常规工作,稳步推进全县爱国卫生工作。
1.认真做好灭鼠除“四害”工作。我县坚持每年开展春、秋两季大规模除“四害”活动,坚持灭蚊、灭蝇、灭蟑螂等消杀喷洒,除每年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外,4月下旬还由政府办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周。十二五期间县城区5个社区、240个单位及餐饮店投入0.005%溴敌隆杀鼠剂毒饵1520 kg,同时免费赠送0.75%立克命追踪粉3550袋;农村以鼓励养猫生物防治与重点区域灭鼠为主,通过鼠害综合治理工作,农田鼠密度下降至2.54。喷洒药物面积达上百万平方米,仅县城区年内喷洒了3次,确保了鼠、蚊、蝇、蟑螂密度的有效控制。
2.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每年3月下旬及时下发了《元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十二五期间,爱国卫生活动月期间参与健康教育活动人次达125000人,发放宣传材料340200份,展出宣传展板150块,黑板报260期。城管部门共纠正、查处流动摊点、店面跨槛经营、占道经营等各种违章行为1720余起,清理“牛皮癣”小广告22500多条。对新老城区公路沿线及城乡接合部56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的清理,共清理垃圾780车次3580吨。
3.继续认真实施好门前“四包”责任制,依托各种活动督促责任单位履行监督职责,巩固划行规市整治成果。
三、行动目标
总目标:通过5年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解决一批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通过大力宣传健康环境理念,逐步建立完善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具体目标:通过5年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力争2020年底达到以下目标。
(一)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财政局)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5%;(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环保局)
(三)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环保局)
(四)建制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90%;(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
(五)城镇达到管理规范和标准化要求的农贸市场达90%;(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
(六)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8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卫生计生局)
(七)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街道)2-5个,省级卫生乡镇(街道)比例提高到25%,省级卫生村比例提高到15%;(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四、行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大力整治县城环境卫生。重点整治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居民区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规范户外广告、匾牌设置,清理乱贴、乱挂现象。规范摊点摆设,治理乱摆乱放、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治理乱停乱放。
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硬化道路,疏通沟渠,整理各类沟塘,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治理农村庭院环境,清理乱堆、乱搭、乱建。加强禽兽养殖卫生管理,减少环境污染。继续建立门前四包责任制,广泛开展卫生清洁户评比活动。
整治重点场所、行业环境卫生。加强对车站、工地、乡镇集市、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畜禽养殖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等地方的卫生整治。加大餐饮业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小餐饮业无证经营、厨房环境卫生、泔水收集、消毒和保洁等方面卫生。强化公路沿线及景区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
(二)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县城公用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对公共厕所、垃圾收运和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加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及升级改造,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履行市场管理及经营秩序的责任。
加强农村水质监测和改厕工作。加快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完善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水质合格率,确保居民饮水安全。继续普及三格式无害化农村卫生户厕,加强使用维护管理,加大粪便无害化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卫生户厕的经济效益。
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专业保洁队伍,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清运和中转设施设备。乡镇(街道)要逐步将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交通便利地区采取“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偏远地区采取灵活的就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模式,严控垃圾乱堆乱倒。加快农村卫生处理步伐,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选择通过管网延伸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和新建的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可以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三)持续推动有益环境卫生的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以我县开展的“县级卫生村创建”为基础,以创建市级卫生村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卫生村镇创建,通过以城带乡、城乡联动,推动城乡整洁行动重心向农村下移。在提升城镇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同时,不断完善乡村建设规划,加大村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改善村镇人居环境。市级卫生村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周边村镇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深入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元江建设等活动,深入开展生态村镇建设活动,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特色村庄,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树立典型和榜样。
持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卫生创建、生态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通过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生态文明卫生村镇,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效果持之以恒。
(四)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城镇环境卫生管理要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经费保障等措施,又条件的地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健全工作督查和执法检查,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农村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鼓励环境卫生群众自治,逐步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
积极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城乡文明、卫生、生态、园林等各类创建载体,树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和辐射其他地区。
完善病媒生物防治机制。强化以环境治理、清除有害生物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重点抓好灭鼠、灭蚊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防鼠、防蝇设施建设,定期开展消除有害生物活动,将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
不断提高公民健康素养。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积极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倡导不吸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等科学文明的生活生产方式,引导群众改陋习、讲文明、讲卫生、爱环境、树新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其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街道)要设立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按照国家政绩行动方案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出台扶持政策,精细组织实施。要完善“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社会参与、群众动手”的工作机制,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目标任务按计划完成。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级爱卫会负责整洁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定期通报行动进展情况。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农村改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创建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所需经费的落实和监管;环境卫生和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指导开展沟渠疏通、坑塘清理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工商部门负责督促市场主办方履行市场管理责任;商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农业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建设和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建设,提高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交通部门负责道路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改造;广电旅游、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公益广告、微信等媒介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意义、内容和卫生防病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整洁行动的舆论氛围,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整洁行动。要结合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共青团员和志愿者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建设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四)强化督查机制。各级爱卫会要建立行政督查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督查督办整洁行动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民众意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六、十三五期间发展所面临的形式
(一)卫生县城巩固提高仍有一定的困难。
我县在创建卫生县城活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距申报国家级卫生县城仍还有加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市民的公共卫生意识淡薄,文明卫生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城市管理制度仍需完善,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特别正在建设的“一江两河”治理尚未完工和旧城区改造推进困难;四是特殊的干热河谷气候环境,给“四害”滋生提供了有利的栖息条件,“四害”控制工作难度较大。五是县爱卫办机构格局过低及工作人员过少(兼职一人),协调和推进工作难度极大。
(二)改厕工作推进困难。
我县是一个山区少数民族自治县,村落分散、地处偏远,农村住户屋前屋后闲置土地普遍狭窄,农村改厕方式以公厕和沼气厕为主,客观条件导致“三格式”卫生厕所推广难度大;其次上级财政改厕专项资金按户补助金额偏低(500元/户)、缺乏改厕经费以及补助方式单一,农户新建或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负担较重,导致偏远农村推广困难。
元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