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龙厂镇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0-12-15 17:25:00 点击率: 108 【打印】 【关闭】

关于印发青龙厂镇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

为推进我镇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加快彝族山苏群众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彝族山苏为重点的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聚居区扶贫攻坚的决定》(玉发〔20107号)和《元江县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实施方案》(元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经    7月     3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特制定《青龙厂镇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青龙厂镇委员会

青龙厂镇人民政府

2010    73  

青龙厂镇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彝族山苏为重点的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聚居区扶贫攻坚的决定》(玉发〔20107号)和《元江县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实施方案》(元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彝族山苏村民小组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彝族山苏住房条件,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青龙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镇彝族山苏支系主要集中于青龙厂、它克等7个村委会,31个村民小组共10303933人,占全县山苏人口的68.7%。其中:青龙厂村委会5个村民小组,200777人,占全镇山苏人口的19.8%;它克村委3个村民小组,139605人,占全镇山苏人口的15.4%;果洛垤1个村民小组,34121人,占全镇山苏人口的3.1%;阿不都村委会5个村民小组,137517人,占全镇山苏人口的13.2%;假莫代村委会9村民小组,2601003人,占全镇山苏人口的25.5%;朋程村委7村民小组,218787人,占全镇山苏人口的20%;甘庄村委会1个村民小组,42123人,占全镇山苏人口的3.1%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生产生活条件的要求,以改善彝族山苏群众居住条件为突破口,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全力抓好我镇彝族山苏安居房建设工作,促进全镇各民族的团结、发展、繁荣和进步。

(二)总体目标: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彝族山苏群众的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着力抓好彝族山苏聚居区安居房建设基本解决彝族山苏群众的住房问题改善彝族山苏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三)具体目标:通过采取特殊扶持政策和措施,整体推进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达到每户有一幢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抗震能力强、人畜分离、整洁实用的安居房。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突出宜居。按照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保护生态,民族民居特色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二)深入调研,分类实施。深入村组、农户,充分调查研究,倾听民意,反复斟酌比较易地搬迁重建与原址拆除重建,拆除重建与危房改造及加固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确定各村民小组实施方案。

(三)突出特点,符合民意。新建房屋要充分体现民族生态和谐主题,符合群众审美观念和居住要求,力求在彝族建筑风格上有新的突破。

(四)合理设计,统一建设。要根据山形地势,农村特点,群众习惯,因山就势,避免争议,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做好户型设计及选择,防止出现大开挖、高挡墙、毁生态的行为;在合理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群众自建能力不足的客观实际,按照建设程序统一组织建设安居房。

(五)发动群众,形成合力。按照乡镇牵头把关实施、村级、群众积极参与的要求,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群众责任意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形成镇、村、组、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六)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要结合本地实际,尊重群众意愿选择拆除重建、改造或加固实施方案,切忌大拆建,建大房,建洋房,增加群众负担,根据需要实施畜厩、厕所、沼气池、节能灶。

(七)确保质量,安全抗震。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的抗震标准,加强质量监管,确保房屋按设计施工,达到抗震要求。

(八)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安居房建设是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的载体,要突出重点,不断整合项目和资金,增加配套建设投入,推动整体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青龙厂镇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周  斌(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梦萍(人大主席)

彭志钢(副书记、镇长)

龙保山(副书记)

廖晓梅(纪委书记)

张一冬(副书记)

  林(副镇长、农场场长)

  远(武装部长)

刀宗政(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员:杜  晗(党政办主任)

  兵(党政办副主任)

刀永华(党政办副主任)

  星(财政所所长)

白桂英(国土所所长)

黄少华(水利水土保持站站长)

师俪源(农业农机工作站站长)

赵贵福(林业工作站站长)

谭文斌(广播电视站站长

  超(派出所所长)

刘建兴(民政助理)

杨贵春(镇妇联主席)

范琼英(残联主席)

白红彦(规划办主任)

李江云(公路交通服务站工作人员)

  江(供电所所长)

王香平(它克村党总支书记)

方学文(阿不都村党总支书记)

普有明(假莫代村党总支书记)

何光明(朋程村党总支书记)

  刚(甘庄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办,由杨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白红彦、黄继文、李欣洋、白少金、白陆生,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各部门职责如下:

1、党政办:负责收集全镇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工作情况,与纪委一道组织对安居房建设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民宗办:负责牵头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决定,制定好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做好项目资金整合。

3规划办:负责指导全镇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工作,组织对安居房建设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抗震安居工程规划、户型设计、施工质量全过程的监督与技术指导和村庄文明巷道建设和改善,积极争取项目,实施扶贫整村推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国土所:负责制定村庄用地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做好宅基地划拨和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

5、财政所:负责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制定各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按时拨付补助资金。

6、水管站:负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符合当地农业生产的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抓好水土保持规划,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指导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

7公路交通协管站:负责进村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和质量验收把关。

8农业农机工作站:负责协调沼气池建设,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土地开发整理,积极推广农业科技。

9、林业站:负责安居房建设所需木材砍伐审批手续和村庄绿化、生态恢复工作,指导抓好村子周围一平方公里植被恢复、道路绿化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10、广播电视站:负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11、民政办:负责山苏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做好农村低保和困难救济等工作。

12残联:负责建立山苏残疾人救助机制,帮助解决山苏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服务和维护好山苏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3、妇联:负责彝族山苏支系妇女群众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及科技培训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安居房建设。

14供电所:负责电网规划建设,确保山苏群众用电通畅。

15、相关村委会、村民小组:认真履行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村委会书记负总责,主任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抓好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

17、各挂钩组长、副组长、队员:认真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做到人员、行动、措施、责任到位。

(二)政策保障

1、建房用地:由村委会、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原则上使用原有宅基地或空闲地,并与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2、补助标准:采取整合项目资金、政府补助、社会资助和农户自筹的办法,将现有的危旧房基本改造成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住房。安居房建设拆除重建户原则上中央、省级补助1万元,市级补助3万元,改造或加固户根据房屋的不同情况,每户补助0.2-1万元,各村委会和挂钩组长、副组长、队员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3、资金拨付:补助资金按确定的户数由县财政下达到镇财政所,再由镇上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

4、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是彝族山苏安居房建设的实施主体,凡涉及村委会、村民小组都要确定具体负责人,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确保各项工作有责任人,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5、每个村民小组上级确定了帮扶单位,在安居房建设实施工程中,群策群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抓好此项工作。(具体结对帮扶安排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工程建设从2010年     2月     1开始,至2011 6月     30全面完成,分宣传发动、工程建设准备、工程建设实施、工程验收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      12月      28

通过开会、广播、电视、图文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居房建设宣传,推广建设科学规范、经济适用、安全牢固的房屋。让山苏群众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从而激发其多方筹措资金参与安居房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3月      16月      30

做好规划、设计工作。规划是“龙头”,做好山苏聚居区安居房建设规划和住房设计,是解决山苏群众住房建设的基础工作。规划办要按照村镇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好山苏聚居区安居房规划、设计方案。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7月      12011年      5月      30

1、工程施工。建设方式以统建的方式建设。统一由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备料,先备先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统一采购、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管理。”

2、质量监管。各实施主体要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监督。要配备两名以上懂工程技术的质量监督员监督好各施工队伍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施工下道工序,主要工序和主要原料及配件有验收记录。质量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村委会、村民小组、户主要积极配合施工队伍和各级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以便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展开,确保安居房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3、安全管理。施工人员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四)工程验收阶段(2011年      6月      16月      30

工程验收由各实施主体按户组织验收,向镇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验收花名册和验收表,经镇验收后向县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验收花名册和验收表,实施主体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接受上级抽查验收。不按要求施工,不满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房屋不予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不予发放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彝族山苏群众安居房建设是解决彝族山苏群众住房困难,改善彝族山苏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础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一抓到底

镇成立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镇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党委书记周斌对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改造建设工作负总责,党委副书记镇长彭志钢对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改造建设工作直接负责。进一步明确职责,组建工作组驻村入户开展工作。涉及村委会要成立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三)掌握标准,界定类别,核实情况

积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认真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拆除重建、危房改造及加固改造的标准类型,科学界定核实统计好本次拆建、危改及加固的村组、户数及人口等。

(四)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严格按照“坚持标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补助标准将资金及时下拨,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五)注重数据资料收集,做好档案管理

镇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类文件、资料、数据、村庄及房屋原始图片等的整理归档,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使用。

(六)建立情况通报和问责制度

镇人大和镇纪委要开展好视察监督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每月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向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报送相关报表、材料,对进度缓慢、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各村委会不得将其他非彝族山苏支系纳入山苏安居工程建房补助对象,一经发现,经核实,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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