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聚焦全县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内容 (一)教辅材料征订 1.违规选用目录外教辅。学校或教师统一征订省、市评议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擅自增加征订品种、增删册次、扩大选用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2.违反“一科一辅”规定。未坚持“一科一辅”原则,每个学科每学期选用超过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使用(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同一学科可再推荐选用1套考试辅导类教辅);向小学一至二年级学生推荐、代购教辅材料;存在“一科多辅”行为。 3.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违反“自愿购买”原则,以统一教学、课堂讲解、布置作业等为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购买目录外教辅材料;未向学生及家长发放书面自愿征订确认书,或未充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选择权。 4.违规向非法单位征订。向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征订教辅材料;盗版教辅材料进入学校;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教辅材料。 5.违规收取自编材料费用。自编教辅材料未经审核便提供学生使用;直接或变相向学生、家长收取自编教辅材料费或印刷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教辅材料。 6.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教辅材料费未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代收、单独核算,未做到“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存在预收费用、与学费住宿费合并收取,或代收费未全部支付给提供单位的情况;私存挪用教辅材料费。 7.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教辅材料征订收受回扣、贿赂,进行利益输送;将折扣返点设立“小金库”。 8.校园书店违规销售。校园书店销售评议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 9.其他违规行为。其他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及省、市教辅材料管理规定,侵害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校服采购 1.采购程序违规。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规避招标,擅自指定供应商;拆分采购合同、虚增采购数量等规避监管行为。 2.违规收费及腐败问题。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校服,收取不合理费用,频繁更换校服款式加重家长负担;校方人员收受供应商贿赂、回扣或参与关联交易;供应商通过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订单。 3.校服质量问题。未执行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未履行校服质量“双送检”制度;未公示校服质量标准及检测结果,验收环节流于形式;供货商售后无保障,对出现质量问题校服拖延退换、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等,经学校或家长多次反馈仍未改进。 4.执行备案问题。校服采购未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未做好采购各环节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采购申请、征求意见函、采购方案、采购合同、过程性资料、采购结果等,所有档案资料均未存档备查。 5.其他违规行为。其他违反国家及省、市校服管理规定,侵害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的问题线索应尽量详细,以便核查工作精准开展。 (二)举报人须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县教育体育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举报电话及邮箱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反映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教辅材料征订举报电话:0877-6011800,举报邮箱:yjxjjk@126.com。 校服采购举报电话:0877-6011800,举报邮箱:yjxdj@126.com。 来信举报地址:元江县文化路100号。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特此公告。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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