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5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告


来源: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5-07-29 16:54:45 点击率: 786 【打印】 【关闭】

元江县2025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续贷网上签订合同和首贷现场签订合同两种方式办理。为确保助贷工作安全有序的开展,特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贷前准备

(一)首贷学生必须注册个人系统(或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相关资料。

(二)个人系统导出申请表。

(三)再到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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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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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注册的个人系统导出。《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学生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就学信息必须和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一致,签字必手写;学生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欺瞒,取消贷款资格。签合同必须是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不得代签。

特别强调:请各位同学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立即注册个人系统、准备相关资料,按录取通知书发放批次,错峰、办理,以免造成人满为患,影响办理。

四、办理时间和地点

元江县2025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714930日,请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按正常上班时间到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五、申请条件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元江县户籍的(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含预科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的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双职工家庭学生(特殊情况除外)不得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1860周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六、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按学制剩余年限+15)确定,最长不超过22,不低于6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五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最后一年的920日。

(三)贷款利率。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LPR5Y-0.7%),每年12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四)贴息政策。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1日起开始按年度自付利息。 

七、贷款审批

(一)高中学校和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与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预签贷款合同。预签贷款合同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开行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获得贷款。

(二)高校将完成审核学生贷款材料,录入电子回执。1010日前高校凭学生出具的贷款证明,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录入贷款回执。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不录入电子回执。

(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结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将符合条件材料报开行省分行。

(四)开行省分行审核。开行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合同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放款,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

八、贷款发放

助学贷款首贷学生由招商银行开展代理结算工作,即发放、结算通过招行实现。还款可通过支付宝、招商银行APP、云闪付、POS机现场还款。

特别提示:

(一)请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贷款流程和合同条款,依法行使相关的权利和履行相关的义务。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也是有息贷款,只是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将按同期贷款自负利息,并按合同偿还本金,学生毕业时如资金相对富余,可申请提前还清本息。若未按时结息和还本,学生及家长将进入国家银行系统诚信黑名单,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贷款办理结束时,学生必须持有一份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贷款受理证明。学生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

九、温馨提示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提示学生要防范非法校园贷,一些不法网贷平台以门槛低、办理快、额度高、利率低为噱头,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盲目借贷,使学生陷入债务困境、面临高利贷风险,元江县教育体育局提醒学生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避免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重消费等。

毕业之后,如果您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变更后的相关信息,以便于教育体育局在需要时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是您未来职业生涯里最耀眼的名片。按时还款,如期履约,是每一名贷款学生的义务,也是受助者对国家的回报;恪守信用,自信自立,不仅展示了您良好的个人品质,也是对自身信用、征信、声誉的珍惜与维护,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污点,请同学们按时还款,履行约定,望同学们和家长们高度重视并维护本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77-6011801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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