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许 庆 任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普 文 光 免去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 娜 任甘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国 忠 免去甘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甘庄华侨农场场长职务; 梅 清 荣 任县公务员局局长; 李 永 强 免去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吕 智 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县文物局局长; 倪 字 昱 免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李 福 发 任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李 向 东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免去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职务; 李 益 芬 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段 米 纳 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 主任职务; 马 丽 敏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马 平 丽 任县防震减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龙 成 山 免去县防震减灾局局长职务; 李 发 峥 任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阳健雄 试用期满,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远管理所所长; 雷 文 松 试用期满,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那诺管理所所长。
201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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