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元江县公安局电脑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需求,现对元江县公安局电脑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YNTLCG2015-026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元江县公安局电脑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 407400 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1 |
执法记录仪 |
20台 |
2 |
彩色激光打印机 |
10台 |
3 |
黑白激光打印机 |
10台 |
4 |
便携式打印机 |
6台 |
5 |
数码摄像机 |
4台 |
6 |
数码相机 |
6台 |
7 |
数码相机 |
6台 |
8 |
笔记本电脑 |
5台 |
9 |
台式电脑 |
5台 |
10 |
显示器 |
8台 |
11 |
台式电脑 |
35台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的服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询价文件获取:
1、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 7 月 20 日至2015年 7 月24 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8:30-11:00,14:30-17:00出售。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售后不退。
2、领取询价文件地点: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元江县审计局一楼)
携带下列资料领取询价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的则无需授权);
(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书
注:以上资料须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2、本次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结转,不得使用现金交付。
开户名:元江县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元江支行
账 号:53001657536051004279
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 7 月 29 日17:00前到元江县公共交易中心(元江县澧江路67 号)办理。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30 日上午 9:00 时;
报价时间:2015年 7 月 30 日上午9:00 时;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元江县澧江路67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元江县公安局
联 系 人:袁宏
联系电话:1510871777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琳
联系电话:0877-6018919
地 址:元江县审计局一楼
2015年 7 月 20 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人:yjxzwfwg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