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殡仪馆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2-13 16:09:13 点击率: 7 【打印】 【关闭】

关于元江县殡仪馆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落实县人民政府有关殡葬管理的规定;制定殡仪馆工作计划;遗体接送、遗体冷藏、遗体整容、遗体化装、遗体穿衣;租用追悼厅、出租花圈、花篮和出售丧葬用品;做好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协助红白理事会和殡葬行业协会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殡仪馆新建一间火化房,增加两台火化炉。积极向县政府请示将殡仪馆合同工转为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殡仪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发挥好财政分配与再分配的关键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总体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在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底线意识的基础上,强化“保政府信誉”。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提升预算管理绩效,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深化预算公开,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财政中期规划和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及有关法规,部门预算编制要科学、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本部门收支情况,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2. 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统筹财力,突出重点,确保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3. 讲求绩效原则。强化预算绩效理念,所有项目支出要填报明确的绩效目标;

4. 规划约束原则。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未纳入中期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规划期的年度预算,做到“无规划,不预算”。

(三)2017年预算编制重点

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编制范围,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征集的所有项目及省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项目都编报绩效目标。专项资金项目报送绩效计划,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民政项目优先支持,避免上报项目被要求整改、调减或撤销。全面开展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非财政供养0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元江县殡仪馆财务总收入4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03万元(本级财力40.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保障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2%。比上年增69.0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的调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民政局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