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元江县辖区内从事工业大麻种植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办事条件 1、工业大麻种子由经过许可的繁种种植单位或者个人提供; 2、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 3、种植地点距离旅游景区和高等级公路1公里以外; 4、有台账管理制度。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元江县澧江路48号(元江县公安局江东禁毒大队)。 办事窗口:元江县澧江路48号(元江县公安局江东禁毒大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1 | 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申请表 | 原件 | 纸 质 | 1 | 2 | 营业执照或者单位登记证书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3 | 与经过许可的繁种种植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的供应合同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4 | 种植用地协议或者土地使用证明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5 | 产品种类及产量、销售的年度种植计划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6 | 台账管理制度文本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不收费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元江县澧江路48号(元江县公安局江东禁毒大队)。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6028539监督电话 0877-6018973 咨询及投诉地址:元江县澧江路48号(元江县公安局办公楼3楼警务督察大队)。 九、文书表单及服务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十、本服务指南已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服务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 县级公安机关 申 请 申请材料不齐 原 核 发给许可证 种 提供材料不符合 植 规定不予受理 单 不 位 符 或 合 个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