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坐落于那诺乡猪街村委会烈士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该烈士墓(元江县第四区猪街乡阵亡烈士墓)始建于1951年7月,那诺乡人民政府与猪街村委会水井小组、营盘小组协商同意无偿提供土地用作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和修缮用地使用至今。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现将土地使用权人、性质、面积、用途、四至等公布如下: 土地使用权: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土地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面积:330.05㎡ 土地用途:殡葬用地 四至界址:详见用地红线图 根据《确定土地使用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等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确定该宗土地为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为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确权登记结果存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元江县自然资源局或元江县那诺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877-6516832。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为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附件:宗地用地红线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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