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


来源: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11-08 17:19:06 点击率: 171 【打印】 【关闭】

《元江县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项目规划方案于20241016日通过玉溪市元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部门及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规划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119—2024128日(共30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规划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传真可发至0877-6515290,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2.信件请寄往元江县同吉路104,邮编:6533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电子文档可发至邮箱417665057@qq.com,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一、规划背景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我国摆脱对传统能源的过度依赖,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绿色能源发展的需求

国家对绿色能源发展需求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能源安全需求:

传统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我国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的储量相对有限,而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巨大,导致石油、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较高。发展绿色能源可以减少对进口化石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自给能力,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

2. 环境保护需求:

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面临着巨大的减排压力。燃烧化石能源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加剧气候变化。发展绿色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缓解气候变化的影响。

3. 经济可持续发展需求:

绿色能源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发展绿色能源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绿色能源的发展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

4. 国际竞争需求:

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认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推动能源转型,加大对绿色能源的投入和发展力度。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如果不加快绿色能源的发展,就可能在国际能源市场和气候变化谈判中处于被动地位。积极发展绿色能源,我国可以在全球能源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二)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的需求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新能源如光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成为解决电力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径。新能源的广泛应用不仅有助于减少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环境污染,还能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新能源发电具有清洁、低碳的特点,其运行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物,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例如,太阳能和风能发电不会产生二氧化碳排放,这对于实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资源更加丰富,且分布广泛。通过合理布局和开发,可以实现能源的本地化供应,减少长距离输电带来的损耗和成本。

(三)推动农光互补电站发展的需求

推动农光互补电站发展体现了市场需求,全球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市场销售额预计将持续增长,显示出该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之一,其市场规模和增长速度均预示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农光互补模式能够在同一地块上同时进行光伏发电和农业生产,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这种立体化的土地利用方式,使得每一寸土地都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有效缓解了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该模式也利于农民增收渠道的多元化。通过土地流转、光伏电站运营和维护以及农作物种植等方式,农民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实现增收目标。

二、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元江县甘庄街道甘坝社区与西拉河村委会,位于元江县西北部的米能白克山地上,区域范围介于东经 101.95478701°101.97293311°、北纬 23.70287606°23.74740401°之间。场址区距甘庄镇直线距离约 5km,距元江县直线距离约 13km,距玉溪市中心直线距离约 90kmG8511 国道从场区附近经过,且场区附近有多条乡村公路经过,对外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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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分为两个层次,即研究范围与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面积为232.15公顷,包含光伏板敷设区以及各光伏区的连绵区域;

规划范围面积为1.3617公顷,是本次规划实际需要控制的区域,该区域的用地为需要征转的农用地,为项目建设分变箱与升压变电站的用地。

四、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原则

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合理利用土地,避免生态破坏。在建设光伏电站时,对于占用的土地,可以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模式,使土地得到双重利用。 

2.因地制宜原则

依据不同的坡度、高差等条件进行规划。结合山地地形安排用地布局和交通线路,免过度平整土地或大规模改变地形,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3.协调性原则

详细规划应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落实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相关专项规划的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中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承上启下,横向协调。根据国家及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工程项目的要求,紧密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与周边城市相关规划相互协调,使既定的规划思想、规划目标能够得到充分实现。

4.节约用地原则

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占用土地的规模、类型及质量,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尽量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建设项目沿线占用林地、草地等,改变了原有土地的功能,影响了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应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充分调查研究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农用地、规划,使土地占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可避免占用耕地、林地的,要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坚强土地复耕,适度开发宜农用林牧荒地。通过土地复耕,恢复增加农用地面积,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5.安全原则

项目建设对城乡公共安全的影响,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城乡公共服务、城市防灾、土地安全、生态安全、人身安全等公共安全可能存在的威胁,建设项目对机场净空、微波通道、军事设施保护及国家安全等特殊要求的影响等安全性要求。

五、用地规划布局

依据城市规划原理,本次规划将升压站用地与箱变用地划分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为100102

依据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工艺特性,由光伏板将光能转换为电能,电能通过箱变转换汇集到升压站,升压站升压后入网。那么升压站已布置在用地中部位置,便于两侧汇集,箱变宜与光伏区布置,整个项目用地将成串联的用地布局形式。

1.升压站

场址整体程条状,整体北高南低,局部地势较为平坦。升压站位于场区中部的缓坡上,位于现状的工业用地,场地较为平整,升压站内高差约10米,海拔约为10531064m

1)升压站用地选择,应根据光伏组件布置、集电线路设计、场内道路布置,结合接入系统设计的要求全面综合考虑。

2)用地选择,应充分考虑节约用地,合理使用土地。

3)站址已充分考虑场内已有线路、出线条件,避免或减少架空线路相互交叉跨越。

4)站址应交通运输方便,尽可能靠近公路,减少天气对交通的影响。

5)站区场地设计标高高于频率为百年一遇的洪水水位或历史最高内涝水位。

6)考虑升压站与邻近设施、周围环境的相互影响与协调。

综合考虑,升压站选址位于光伏场区中部。根据系统规划出线方向、光伏电站的总体规划及相关专业的要求,新建升压站占地面积约12897平米。

2.箱变

箱变的位置相对较为灵活,用地需求约40-50平米一处,每个光伏阵区考虑1-2个箱变用地,本项目中共规划箱变用地16处,规划用地面积720㎡。

3.光伏阵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 号),光伏复合项目,架设在一般耕地或其他农用地上的光伏方阵用地,满足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 2.5米,行间距大于6.5米的架设要求。

光伏阵不需要对用地征转,维持原用地地类。

4.规划用地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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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路交通

研究范围内没有村庄,所以现状道路基本为过境的村道和农耕的机耕路。

研究范围内道路主要以满足消防、检修维护和巡视需要为主要目的。根据道路的使用要求和交通量预估,研究范围内道路宜采用枝状布局,可以充分利用布置太阳能电池板矩阵之间的有效距离,作为场区道路,以减少场区的用地。箱变就近布置于场区道路边上,以满足箱变运输、安装、运维的要求。

道路布置尽量利用已有道路,以减少工程投资和降低环境影响。新修建的检修道路宽度不宜超3.5米,道路采用碎石路面,路基在原地面基础上整平夯实,在条件允许的地方适当拓宽,便于会车,规划图中以虚线示意,具体以实际修建时,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体现。

停车设施:规划范围内不考虑专用的停车场用地,宜采用用地配套的方式,满足停车泊位的需求。

七、竖向规划

(一)规划原则

场地标高和道路高程充分考虑现状地形和排水要求;场地标高的确定考虑不同性质用地对于场地地形的要求,以满足场地使用要求;考虑道路标高与现状道路合理衔接,使道路行车安全。减少填挖方,尽量平衡整个场地土方,以节约建设费用。

(二)场地竖向规划

根据现场条件,同时考虑到原有地形场地的稳定性,以及场地地震烈度等级较高的情况,规划对仅对规划范围中的逆变器、箱变安装场地、组件及支架堆放场地、及施工临时设施建筑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对其他区域略加修整,不进行大规模场平,临时占用场地届满时,应恢复原地类,达到耕作条件。

升压站建设场地内场地设计标高为1054.55米。

(三)道路竖向规划

维持现状的道路竖向标高,规划道路与现状道路进行衔接,规划道路多为检修道路,对道路竖向并无严格要求,处于安全性考虑,其规划道路的纵坡不宜超过8%,极限纵坡不易超过12%,局部地段考虑防滑措施,横向坡度为1.5%,满足设备运输及运行管理的需要 

八、建设开发控制

依据项目的特殊性,本次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主要对升压站(二类工业用地)的进行建设指标控制。

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为100102

用地容积率为FAR≥0.2

建筑密度为D≥13%

建筑高度为H≤24米(构筑物不控制高度,但需满足区域航空、微波等行业的要求)

绿地率为G≤15%

配套要求:停车场地(按需配置,应考虑平急两用)、公厕、污水处理设施

光伏阵区与分变箱用地不做建设控制指标的要求,但分变箱的用地性质按二类工业用地出让,用地代码为100102,该用地为电力设施及其相关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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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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