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 《元江县中心城区民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草案)》听证会的 公 告 (第2号)
根据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元江县中心城区民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玉溪市元江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苏继春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陈 娟 元江县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杨新艳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涂永辉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主任 (三)听证监察人 宗王丽 元江县政府办公室法规建议提案股工作人员 段尔辉 元江县司法局副局长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丁丽华 元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斯晴 元江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李书正 元江县司法局听证代表 王永福 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听证代表 苏 飞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听证代表 李 航 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听证代表 倪伙者 元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听证代表 陶 磊 元江县消防救援局听证代表 马平丽 元江县防震减灾局听证代表 白东平 澧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 建 澧江街道办事处规划中心听证代表 马 润 澧江街道澧江社区居民代表(人大代表) 李奇寿 澧江街道玉河社区居民代表 李 萍 澧江街道江东社区居民代表(人大代表) 汤晓月 红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蕊溪 红河街道办事处规划中心听证代表 白翠华 红河街道办事处红河社区居民代表(人大代表) 石贞英 红河街道办事处兴元社区居民代表 杨 忠 红河街道办事处凤凰社区居民代表 白建平 红河街道办事处大水平社区居民代表 李保祥 云南热城律师事务所听证代表 三、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欢迎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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