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元江县中心城区民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来源: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9-14 11:23:22 点击率: 120 【打印】 【关闭】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

《元江县中心城区民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草案)听证会的

  

(第2号)


    根据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元江县中心城区民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926日(星期)下午15:00,在玉溪市元江县自然资源局楼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苏继春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元江县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杨新艳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涂永辉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主任

(三)听证监察人

宗王丽  元江县政府办公室法规建议提案股工作人员

段尔辉  元江县司法局副局长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丁丽华  元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斯晴  元江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李书正  元江县司法局听证代表

王永福  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听证代表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听证代表

    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听证代表

倪伙者  元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听证代表

    元江县消防救援局听证代表

马平丽  元江县防震减灾局听证代表

白东平  澧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澧江街道办事处规划中心听证代表

    澧江街道澧江社区居民代表(人大代表)

李奇寿  澧江街道玉河社区居民代表

    澧江街道江东社区居民代表(人大代表)

汤晓月  红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蕊溪  红河街道办事处规划中心听证代表

白翠华  红河街道办事处红河社区居民代表(人大代表)

石贞英  红河街道办事处兴元社区居民代表

    红河街道办事处凤凰社区居民代表

白建平  红河街道办事处大水平社区居民代表

李保祥  云南热城律师事务所听证代表

三、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欢迎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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