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元交易矿字〔2019〕1号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9-04 17:05:49 点击率: 364 【打印】 【关闭】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元交易矿字〔201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及《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云政发〔201549号)等有关规定,经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元江县曼来镇高寨后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标的及矿区简介

元江县曼来镇高寨后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曼来镇高寨村民小组后山,矿区中心地理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东经101°53′25″、北纬23°37′54″,矿区距离元江县城直线距离约11km,从矿区附近有简易道路连接至县乡公路,交通较为便利。

元江县曼来镇高寨后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保有资源储量为338.34万吨,设计可采储量为129.45万吨,矿区面积0.028平方千米,开采标高860-765米,设计生产规模25万吨/年,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出让年限为5年。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元江县曼来镇高寨后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1980西安坐标

X

Y

1

2614655.00

34488610.00

2

2614700.00

34488640.00

3

2614602.72

34488721.66

4

2614579.06

34488855.78

5

2614559.07

34488847.22

6

2614515.21

34488772.98

7

2614535.41

34488762.15

8

2614526.00

34488720.00

9

2614456.20

34488659.72

10

2614500.00

34488600.00

面积

0.028km2

开采标高

860-765m

二、出让方式

本次挂牌设有底价,按照“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及要求和应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及要求

1、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2、申请竞买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的法人资格,除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自然人不得作为采矿权的申请人外,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

4、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书(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的预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5、凡存在拖欠采矿权出让收益、被自然资源部门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未满2年的禁止参与竞买;被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竞买。

6、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是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砂石料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1763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为专供元蔓高速公路玉溪段(含新平嘎洒至元江红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所需砂石料配套的采矿权

(二)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2、报名时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

3、竞买人提交预申请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4、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人员、技术和设备条件等材料(本企业技术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专业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5、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

以上执照证件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竞买申请、承诺事项的其他资料按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要求提交原件(提交的各种资料一式两份具体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公告时间和报名时间

一)公告及获取挂牌文件时间:申请人可于201995日至201992417:30时到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元江县文化路1255楼政府采购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申请人可于201995日至20199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时(工作日)到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交书面预申请。经审核,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当场领取《交纳竞买保证金通知书》。按规定已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竞买资料的,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于201992417:30时前再次确认其资格。本次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及邮寄挂牌文件。

五、竞买保证金

要求竞买申请人于201910101630前(工作日)须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壹佰叁拾伍万元整(小写:¥1350000.00元,指定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

采矿权竞得人所交保证金转为矿业权出让收益,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挂牌时间、地点及报价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一)挂牌时间:20199250800分时至201910101500分(工作日)。

(二)挂牌地址: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江县澧江路644楼开标厅)。

(三)报价要求:起始价人民币437.06万元;增价幅度每次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四)成交确认书签订:竞得人当场与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采矿权竞得人与元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采矿权出让收益和办理相关的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采矿权因地质勘查程度有限,实际资源量、矿石品位可能有所增减,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买人在受让前应仔细审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其投资风险自行承担。若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竞买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搬迁等问题需做充分了解掌握,并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在矿山开发建设前竞得人需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环保、林业、用地、水利、安全等与矿山开发建设相关的许可手续。

(三)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采矿权信息、出让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八、风险提示

(一)因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是按《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砂石料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1763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为专供元蔓高速公路玉溪段(含新平嘎洒至元江红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所需砂石料配套的采矿权,虽设置了出让年限5年,但按相关规定,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将由元江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督促采矿权人恢复理及消除隐患,经验收合格后予以关闭

(三)根据云安监管﹝201763号规定,元江县曼来镇高寨后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所生产的石料专门供应元蔓高速公路玉溪段(含新平嘎洒至元江红光)高速公路建设,不得向其他工程提供砂石料。因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提前关闭的,出让剩余资源量已缴的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四)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决策。

(五)对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199241730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元江县文化路125号。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解释。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高先生 0877-6515860

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龙先生0877-6559420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