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统一窗口”工作
元江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整合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成立了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元江县国土资源局加挂不动产登记局。2016年1月4日,元江县土地、房产、林权窗口工作人员正式实现登记和领证“统一窗口”工作。
统一不动产登记窗口暂确定
2016
年
1
月至
6
月为过渡期,过渡期内
继续由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原有职责审核登记各类旧版证书,按照原有模式加盖公章;过渡期内登记费用标准仍按原土地、房产、林权登记费用标准执行,统一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 夏春华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