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10-20 08:21:10 点击率: 74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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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标准模板

 

 

 

 






BSZN


       BSZN-015500―2016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事指南(简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元江县行政区域内除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气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二、审批条件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准予批准条件

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2、投资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3、建设(规划)部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准予批准条件: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三)不准予批准条件

1、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2、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3、对未采纳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4、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四)重新审批的情形

1、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2、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元江县澧江路67

办事窗口: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四、申请材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材料形式

要求

1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原件

3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真实有效

2

投资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复制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3

建设(规划)部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

复印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5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原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6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原件

3

纸质

按规定填写完整,真实有效

7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复制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8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原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9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复印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10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原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五、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当场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元江县澧江路67号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6017913监督电话 0877-6011155

咨询及投诉地址:元江县澧江路67号、元江县香江路46号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二)相关文书及表单可到网上政务大厅http://zwfw.yn.gov.cn/yxyj/home

(三)下载或在受理窗口、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管局直接领取。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