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安监局AB角岗位工作制度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8-11-19 08:48:02 点击率: 43 【打印】 【关闭】

AB岗工作制(又称顶岗)是指局领导和各科室在定岗定责的基础上,每一个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期间,要明确备岗责任人代替其履行职责,不得出现某一岗位责任人离岗而互相推诿、扯皮,导致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来人办事受阻的现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监局主要领导岗位A角责任人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方继有同志,B角责任人为局副局长张建忠同志,当A岗责任人因事离岗期间,必须提前告知B岗责任人。

第二条  办公室A角责任人为杨奎文同志,B角责任人为李晓惠同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A角责任人为杨陆益同志,B角责任人为杜恒荣同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科A角责任人为石德兴同志,B角责任人为张正高同志。

第三条  安监局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岗位,都确定“AB”角岗位责任制。A角为主,B角为辅,A角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B角要主动顶岗,在顶岗期间,享有A角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工作中“AB”角两个成员不得同时离岗,因特殊情况“AB”角的两个成员确需同时离岗时,必须由局主要领导指定替岗人员,替岗人员享有“AB”角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   遇到人员调整时,按“AB”角配备方案及时调整,及时备案。

第六条   全局各科室要提高认识,严肃对待,确保将“AB”角岗位工作制度贯彻执行到位。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影响安监局机关形象和我县发展环境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钻研业务,适应角色要求,切实提高自身综合业务能力,每一岗位责任人不仅要做好本岗位工作,还要加强对本科室其他业务工作的全面了解,以保证AB角岗位工作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   “AB”角设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周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第九条   “AB”角责任人执行“AB”角工作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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