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5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情况及交存标准公示
一、2025年,元江县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772.57万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97.6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结余14192.81万元。
二、2025年,元江县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7层以下含7层)、别墅、小区非住宅交存金额为53.4元/㎡;高层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小区非住宅交存金额为66元/㎡。按玉市建通〔2008〕120号交存砖混结构的原多层住宅、小区非住宅交存金额为43.2元/㎡。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