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批复


来源: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10-16 09:45:02 点击率: 6 【打印】 【关闭】

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 

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批复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批准执行〈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请示》(元建联发〔20251 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 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实施方案》。 二、接文后,请你们加强沟通配合,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加 强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 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促进县域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5523


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良性和谐的物业服务体系,拟对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制定政府指导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普通住宅是指除别墅、联排别墅、高档公寓、洋房(带电梯低密度住宅)、度假村以外的住宅商品房。前期物业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一)元江县的物业管理情况

目前,在元江县房管所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有20家,管理31个项目,其中住宅小区26个。住宅小区中,有3个属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有10个属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

(二)制定政府指导价的相关依据

1.《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云价综〔2018131号);

2.《物业管理条例》(20183月修订)

3.《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

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5.《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第5号公告);

6.《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

二、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成本构成核算情况

(一)成本构成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

(二)成本核算

滨江民生和大水平家园为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其他小区为前期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成本核算表

单位:元/平方米·

项目

滨江民生

大水平

滨江明珠

华源胜境

惠隆佳园

书香雅苑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

0.164

0.122

0.116

0.125

0.096

0.103

秩序维护

0.200

0.291

0.175

0.233

0.305

0.110

清洁卫生

0.135

0.143

0.134

0.105

0.107

0.154

绿化养护

0.036

0.106

0.043

0.104

0.061

0.109

综合管理费

0.195

0.115

0.270

0.305

0.149

0.244

合计

0.730

0.777

0.738

0.873

0.718

0.720

 

三、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分等级参考标准

物业服务分级是指根据物业管理的内容及需求,将物业服务分成不同等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选择物业服务时,考虑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设备、居住消费能力等因素,选择相应的服务等级。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按“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

元江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分级指导价

服务等级

普通住宅(元/平方米·月)

备注

基准价

最高限价

(上浮20%

最低限价(不限)

一级

1.17

1.40

不限

此基准价不含电梯维护(维保、养护、年检)及运行电费,不含二次加压维保养护及运行电费,不含消防设施维护费

二级

1.02

1.22

不限

三级

0.87

1.04

不限

四级

0.72

0.86

不限

备注:1.配备有电梯、二次供水、消防设施和防雷设施等设施设备的物业,其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代收代管。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列账,专款专用,滚存使用,并定期公布收支账目。

2.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

3.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如需参照本方案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的,由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4.物业服务收费的计算单位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以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

具体参照《元江县中心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及参考性收费标准》(见附件)执行。

四、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分等级参考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服务的是广大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政府指导价按补偿成本、适当微利的原则制定。

 

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分级指导价

服务等级

公共租赁住房(元/平方米·月)

备注

基准价

最高限价

(上浮10%

最低限价(不限)

一级

0.77

0.85

不限

此基准价不含电梯维护(维保、养护、年检)及运行电费,不含二次加压维保养护及运行电费,不含消防设施维护费

二级

0.67

0.74

不限

备注:1.配备有电梯、二次供水、消防设施和防雷设施等设施设备的物业,其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代收代管。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列账,专款专用,滚存使用,并定期公布收支账目。

2.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

3.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分为两个级别,如需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突破相关级别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在充分征求住户的意见基础上,由政府委托代表方、物业服务企业按补偿成本、适当微利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五、社会风险分析

(一)对业主承受能力的分析

玉溪市发改委和住建局于201212月制定了玉溪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分为5个等级,指导价分别为0.410.610.841.031.32,单位:元/平方米·月。

本次制定的指导价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0.720.871.021.17,单位:元/平方米·月。相比较原执行政策有所调增,相较经济增速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调增的幅度均在合理的范围内。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成本补偿的分析

经成本调查及核算调整,前期物业服务综合平均成本:0.762/平方米·月。

元江县前期物业管理的服务等级大致处于本实施方案的等级分类的二级,对应的指导价为0.87/平方米·月,指导价占成本支出114.17%,既能补偿物业服务企业的现有成本支出,又能引导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三)对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的分析

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现行0.68/平方米·月和0.78/平方米·月,本次指导价在成本调查和监审的基础上,按照现行价格扣除消防设施维护费后制定基准价,并在上浮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调整。无论是基准价还是上浮比例均低于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既充分体现了公共租赁住房的社会保障性质,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成本支出予以补偿,保证其合法权益。

六、加强管理及相关配套措施

(一)做好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宣传工作

元江县物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应认真做好元江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公示和解释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让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充分了解政府指导价的内容和制定意义。

(二)加强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备案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本着诚信、平等、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在上述参考标准范围之内,通过协商以合同的形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新建商品房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住宅物业交付使用之后,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业主大会成立之前需要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确定。协商确定后的收费价格应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相关部门应建立协同联动机制

各相关部门应当建立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物业服务及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和回复制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集中公布联系方式。

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工作。对擅自设立收取项目或超规定标准收费的,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恶意抬高价格的,强制买卖、服务并收费的,收费标准明显不合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未及时整改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七、执行时间

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519


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

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

1.17

1.02

0.87

0.72

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

0.77

0.67



1.单位:元/平方米·月,该指导价为基准价,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电费、维保、检测、操作员资格培训及其他支出),不含二次加压供水运行费用(电费、设备保养维修、水池水箱清洗费、水质抽样化验费、水质消毒费及其他支出),不含消防设施维护费(维保、养护、年检及其他支出)。

2.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可上浮20%,下浮不限,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可上浮10%,下浮不限。

3.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分为两个级别,如需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突破相关级别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在充分征求住户的意见基础上,由政府委托代表方、物业服务企业按补偿成本、适当微利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4.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如需参照本方案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的,由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项目

一、综合管理服务

基本要求

1.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及业主的权利义务,并公示;

2.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共信息栏,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3.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承接查验,手续齐全有记录;

4.配合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物业销售、租赁及经营工作;配合小区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电话等的开通和使用;配合开发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处理业主入住后发现的施工建设质量问题;

5.建立较为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

6.完善业主信息和小区信息,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完善、易于检索;

7.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8.按有关规定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综合管理服务分级要求

一级(最高等级)

二级(次高等级)

三级(中间等级)

四级(最低等级)

1.设有物业服务中心,配置信息化管理系统。配备专职客户服务人员,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来电来访、咨询、报修和投诉。物业服务人员在涉及住宅小区内水电气等急修15分钟内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及时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投诉回访记录,回访率100%。建立夜间物业服务人员值班制度,能及时处理突发紧急事件;

1.设有物业服务中心,配置信息化管理系统。配备专职客户服务人员,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来电来访、咨询、报修和投诉。物业服务人员在涉及住宅小区内水电气等急修20分钟内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及时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投诉回访记录,回访率90%。建立夜间物业服务人员值班制度,能及时处理突发紧急事件;

1.设有物业服务中心,配置信息化管理系统。配备专职客户服务人员,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来电来访、咨询、报修和投诉。物业服务人员在涉及住宅小区内水电气等急修30分钟内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及时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投诉回访记录,回访率80%

1.设有物业服务中心,公示服务电话,受理业主来电来访、咨询、报修和投诉;

2.完善业主信息和小区信息,设置档案资料室,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

2.完善业主信息和小区信息,设置档案资料室,并配备档案管理员;

2.完善业主信息和小区信息,整理保存档案资料;

2.完善业主信息和小区信息,整理保存档案资料;

3.每季度公示一次物业服务收费情况、代收代缴费用情况以及电梯、消防、水质检测等重大合同签订情况;

3.每半年公示一次物业服务收费情况、代收代缴费用情况以及电梯、消防、水质检测等重大合同签订情况;

3.每年公示一次物业服务收费情况、代收代缴费用情况以及电梯、消防、水质检测等重大合同签订情况;

3.每年公示一次物业服务收费情况、代收代缴费用情况;

4.建立培训制度,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培训时长每年每人不低于40个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

4.建立培训制度,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培训时长每年每人不低于30个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

4.建立培训制度,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培训时长每年每人不低于20个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

4.建立培训制度,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培训时长每年每人不低于10个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

5.每半年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覆盖面应达到已入住户数的90%以上,满意率达95%以上,公示满意度调查结果,并有整改报告和回访记录,回访率95%以上;

5.每年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覆盖面应达到已入住户数的80%以上,满意率达90%以上,公示满意度调查结果,并有整改报告和回访记录,回访率90%

5.每年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覆盖面应达到已入住户数的70%以上,满意率达80%以上,公示满意度调查结果,并有整改报告;

5.每年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覆盖面应达到已入住户数的60%以上,满意率达70%以上,公示满意度调查结果;

6.每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的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6.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6.每年至少开展1次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6.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活动。

项目

二、房屋管理

基本要求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建立完善的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3.巡检时发现损坏需修复的,保修期内应及时保修,保修期外的,应及时告知业委会并公告,并根据业主表决结果组织维修;
4.建立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并公示:
5.及时劝阻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违规违章装修等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对劝阻未果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

房屋管理分级要求

一级(最高等级)

二级(次高等级)

三级(中间等级)

四级(最低等级)

1.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主要设施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

 

1.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主要设施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

1.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主要设施设备完好率不低于80%

1.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主要设施设备完好率不低于70%

2.每日至少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地下室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2.至少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地下室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2.至少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地下室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2.至少每两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地下室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3.在装饰装修期间,每日至少巡查2次现场,并及时劝阻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必要时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在装饰装修期间,每日至少巡查1次现场,并及时劝阻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必要时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在装饰装修期间,每周至少巡查3次现场,并及时劝阻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必要时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在装饰装修期间,每周至少巡查1次现场,并及时劝阻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必要时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4.每半年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每季度检查1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

 

4.每年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每半年检查1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

4.2年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每年检查1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

4.房屋外观无重大缺损现象。

项目

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基本要求

1.建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保计划及巡查维修记录;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对小区内安全隐患部位落实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识;
3.专业维保人员应持证上岗;
4.共用设施设备,应达到规定的保养标准;
5.建立完善的电梯管理制度,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机构定期保养,由具有电梯检测资质的部门进行年检,并公示年检报告,确保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通话系统、监控等设备正常运行;
6.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7.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住户。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分级要求

一级(最高等级)

二级(次高等级)

三级(中间等级)

四级(最低等级)

1.排水系统:每周至少巡检1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保证排水(污)管道疏通;每年至少组织1次防汛演练;每年汛期过后应集中组织全面检查;

1.排水系统:每半月至少巡检1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保证排水(污)管道疏通;每年至少组织1次防汛演练;

1.排水系统:每月至少巡检1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保证排水(污)管道疏通;

1.排水系统:不定期巡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保证排水(污)管道疏通;

2.供配电系统:每日至少巡检1次,并做好巡检记录;配电柜及主要设备每年保养不少于2次;

2.供配电系统:每周至少巡检3次,并做好巡检记录;配电柜及主要设备每年保养不少于1次;

2.供配电系统:每周至少巡检1次,并做好巡检记录;配电柜及主要设备视情况组织保养;

2.供配电系统:不定期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3.照明系统:灯具外观整洁,无松脱,无报损,无安全隐患;照明故障12小时内修复;

3.照明系统:灯具外观整洁,无松脱,无报损,无安全隐患;照明故障24小时内修复;

3.照明系统:灯具外观整洁,无松脱,无报损,无安全隐患;照明故障48小时内修复;

3.照明系统:灯具外观整洁,无松脱,无报损,无安全隐患;照明故障及时修复;

4.对二次供水设施建立水质管理制度,每季度对蓄水池、二次供水水箱进行1次清洗、消毒,水质复核卫生要求,定期巡查;

4.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1次清洗消毒,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小区生活供水进行水质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

4.每年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1次清洗消毒,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小区生活供水进行水质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

4.每年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1次清洗消毒;

5.其他共用设施设备,每日至少巡检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检记录。

5.其他共用设施设备,每周至少巡检3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检记录。

5.其他共用设施设备,每周至少巡检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检记录。

5.其他共用设施设备,每月至少巡检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检记录。

项目

四、公共秩序维护

基本要求

1.配有专职的秩序维护员,并完善各类管理制度
2.秩序维护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或穿戴统一服装;
3.制定火警、盗警、地震、台风、爆炸、人员急救、煤气泄漏、高空掷(坠)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处理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有效措施,启动相应预案,防止事态扩大;
4.对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

公共秩序维护的分级要求

一级(最高等级)

二级(次高等级)

三级(中间等级)

四级(最低等级)

1.小区有安装监控设备,并设有专门的监控中心,24小时有人员值守,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完好率不低于98%

1.小区有安装监控设备,并设有专门的监控中心,24小时有人员值守,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完好率不低于90%

1.小区有安装监控设备,并设有专门的监控中心,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完好率不低于85%

1.小区有安装监控设备,并设有专门的监控中心,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完好率不低于80%

2.小区主出入口双人执勤,24小时值班看守,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访客和车辆的登记记录。无人值守的出入口应定期巡查并有巡查记录;

2.小区主出入口至少有1人以上执勤,24小时值班看守,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访客和车辆的登记记录。无人值守的出入口应定期巡查并有巡查记录;

2.小区主出入口至少有1人以上执勤,24小时值班看守,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访客和车辆的登记记录。无人值守的出入口应定期巡查并有巡查记录;

2.小区主出入口至少有1人以上执勤,24小时值班看守,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访客和车辆的登记记录。无人值守的出入口应定期巡查并有巡查记录;

3.对车辆实施有效管理,有专职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

3.对车辆实施有效管理,有专职人员协助停车事宜,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

3.对车辆实施有效管理,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

3.对车辆实施有效管理,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

4.合理设置巡逻路线,每天巡逻不少于4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并做好记录;

4.合理设置巡逻路线,每天巡逻不少于2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并做好记录;

4.合理设置巡逻路线,每天巡逻不少于1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并做好记录;

4.合理设置巡逻路线,每天巡逻不少于1次;

5.每日开展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每日进行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5.每日开展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每日进行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5.加强对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防火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5.加强防火管理,加强消防器械的维护管理;

6.秩序维护人员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岗位流程培训后方能上岗。每半年开展2次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每年开展4次专项治安应急预案演练。

6.秩序维护人员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岗位流程培训后方能上岗。每半年开展1次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每年开展2次专项治安应急预案演练。

6.秩序维护人员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岗位流程培训后方能上岗。每年开展1次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每年开展1次专项治安应急预案演练。

 

 

6.秩序维护人员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岗位流程培训后方能上岗。

项目

五、保洁服务

基本要求

1. 各类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2.各类管理制度完善;
3.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
4.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清洁剂;
5.定期做好消杀工作。

 

保洁服务的分级要求

一级(最高等级)

二级(次高等级)

三级(中间等级)

四级(最低等级)

1.室外公共区域保洁,每日至少清扫2次,目视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1.室外公共区域保洁,每日至少清扫1次,目视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1.室外公共区域定期保洁,目视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1.保持室外公共区域清洁;

2.水池、沟渠、检查井等至少每周清理2次,达到无灰尘、无污渍、无积土;

2.水池、沟渠、检查井等至少每周清理1次,达到无灰尘、无污渍、无积土;

2.水池、沟渠、检查井等至少每半月清理1次,达到无灰尘、无污渍、无积土;

2.水池、沟渠、检查井等至少每月清理1次,达到无灰尘、无污渍、无积土;

3.室内公共区域保洁,每日至少拖扫1次,达到无灰尘、无垃圾、地面干净;公共活动场所,每日至少拖扫2次;

3.室内公共区域保洁,每三日至少拖扫1次,达到无灰尘、无垃圾、地面干净;公共活动场所,每日至少拖扫1次;

3.室内公共区域保洁,每周至少拖扫1次,达到无灰尘、无垃圾、地面干净;公共活动场所,每日至少拖扫1次;

3.保持室内公共区域清洁;

4.室内地面根据地板材质保养,1/2个月打蜡或清洗,目视清洁光亮、无灰尘;

4.室内地面根据地板材质保养,1/4个月打蜡或清洗,目视清洁光亮、无灰尘;

4.室内地面根据地板材质保养,1/6个月打蜡或清洗,目视清洁光亮、无灰尘;

4.室内地面根据地板材质保养,目视清洁;

5.垃圾分类收集,每日收集并至少清运1次。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投放点每天至少冲洗一次,保持清洁,无明显异味;

5.垃圾分类收集,每日收集并至少清运1次。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投放点每周至少冲洗一次,保持清洁,无明显异味;

5.每日收集并至少清运1次。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投放点保持清洁,无明显异味,无脏乱差现象;

5.每日收集并及时清运。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投放点保持清洁,无明显异味,无脏乱差现象;

6.雨污水井、管道及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季度疏通清理1次。

6.雨污水井、管道及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半年疏通清理1次。

6.雨污水井、管道及化粪池,每半年度检查1次,每年疏通清理1次。

6.雨污水井、管道及化粪池,定期疏通清理。

项目

六、绿化养护

基本要求

1.有专业人员进行绿化管理,各类制度健全;
3.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种,花卉、绿篱、树木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
4.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5.使用化学药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并在喷药前安民告示;
6.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绿化养护的分级要求

一级(最高等级)

二级(次高等级)

三级(中间等级)

四级(最低等级)

1.配备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1.配备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职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1.定期修剪、养护草坪、花卉、绿篱、树木;

2.建立树木档案,对于名贵树木应单独建档并专人负责;

2.建立名贵树木档案;

2.定期修剪、养护草坪、花卉、绿篱、树木,保障各种绿化植物长势良好;

2.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喷洒药物前需有明显提示;

3.小区绿化成活率95%以上,长势茂盛,缺株适时进行补种;

3.小区绿化成活率80%以上,长势茂盛,缺株适时进行补种;

3.绿地平整清洁,无明显的杂草、杂物、垃圾和搭棚、侵占等现象;

3.保持绿地整洁;

4.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适量施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定期喷洒农药,预防病虫害;

4.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适量施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定期喷洒农药,预防病虫害;

4.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喷洒药物前需有明显提示;

4.做好预防病虫害工作;

5.草坪长势良好,修剪整齐,保持常绿,基本无杂草;乔、灌木、攀缘植物每年修剪四次以上,树冠完整,形态优美,无枯枝、缺枝;

5.草坪长势良好,修剪整齐,保持常绿,基本无杂草;乔、灌木、攀缘植物每年修剪两次以上,树冠完整,形态优美,无枯枝、缺枝;

5.草坪长势良好,修剪整齐;乔、灌木、攀缘植物每年修剪一次以上,无枯枝、缺枝;

5.定期修剪,保持草坪和树木整洁;

6.花坛适时修剪,及时更换枯死、损毁的花木,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绿化带中无堆物、搭棚、践踏、侵占等现象。

6.花坛适时修剪,及时更换枯死、损毁的花木;绿化带中无堆物、搭棚、践踏、侵占等现象。

6.花坛适时修剪;绿化带无杂物。

6.保持花坛和绿化带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