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七小行业”点位检查标准》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时间:2021-07-29 15:33:29 点击率: 245 【打印】 【关闭】

 元江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

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

“七小行业”点位检查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单位:

经指挥部同意,现将《元江县七小行业点位检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元江县“七小行业”点位检查标准

 

 

 

           元江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76

 

 

 

 

 

 

 

附件

元江县“七小行业”点位检查标准

 

一、小餐馆

(一)周边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乱停乱放、乱堆乱放、坑洼不平等现象

(二)是否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营业执照》、《健康证》、《食品进货验收登记台账》、《食品从业人员晨检登记台账》、《食品经营场所消毒登记台账》、《餐厨废弃物和泔水登记台账》、餐饮安心码

(三)就餐场所是否保持干净,无餐纸、卫生筷包装纸、烟头等垃圾;墙面是否保持清洁干净、墙顶是否有蜘蛛网;空调、电风扇是否清洗干净;是否有卫生死角;餐桌上是否有厉行节约、文明用餐的桌贴;是否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四)就餐区及后厨是否整洁干净,冰箱、冰柜是否保持清洁且生熟分开存放,不能用红色、黑色、黄色等有色塑料袋装食品,冰箱、冰柜内的食品是否堆积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摆放(各10厘米)

(五)是否具备消毒柜或一洗二漂三消毒的池子且能正常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及工具是否放入保洁箱内存放

(六)防蝇防尘防鼠防蟑螂的设施是否齐全,主要检查调料区是否有“三防”设施,厨房是否安装有防蝇帘、纱窗、防鼠门、灭蝇灯;换气扇、排油烟管外墙部位是否安装金属纱网;下水道排水沟是否有箅子,排水沟盖板是否能防止蟑螂侵入

(七)食品从业人员是否着工作衣帽、佩戴口罩上岗;是否佩戴手镯、戒指等饰品上岗

(八)四本台账是否登记齐全、规范有效

(九)厨房内的垃圾桶、泔水桶是否加盖且保持清洁;不得将泔水和垃圾倾倒在街道两旁。

(十)厨房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摆放扫把、拖把、洗涤剂、杀虫剂

(十一)厨房内的工具用具摆放是否离地30厘米,菜板是否发霉,油烟机是否保持清洁,冰箱、柜子、墙角、电箱、仓库等不允许出现老鼠屎、蟑螂等,如有出现,要求商户及时搬家式打扫卫生。

(十二)是否实现明厨亮灶(网络厨房、视频厨房、隔断厨房、玻璃厨房)。

(十三)是否实行规范有效的明码标价并进行公示。

(十四)鼓励、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并有标识区分,有厉行节约,制止浪费、放心餐厅承诺书、长江十年禁渔承诺书宣传提示。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未见吸烟人员。

(十五)食品原料库原料是否与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品混放,是否做到分类分区分架存放,是否有过期食品或不合格食品(无中文标识);门口是否有60厘米高的挡鼠板,木门要有30厘米高的金属包边。

(十六)不允许烧蜂窝煤。

(十七)卫生间是否有刷子、香薰、手纸;洗手池有否有消毒液、擦手纸或干手器。

二、小熟食店

(一)周边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乱停、乱堆、乱放、坑洼不平等现象。

(二)是否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营业执照》、《健康证》、《食品进货验收登记台账》、《食品从业人员晨检登记台账》、《食品经营场所消毒登记台账》、《餐厨废弃物和泔水登记台账》;是否粘贴有餐饮安心码、放心餐厅承诺书、长江十年禁渔承诺书;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未见吸烟人员。

(三)就餐场所是否保持干净,无餐纸、卫生筷包装纸、烟头等垃圾;墙面是否保持清洁干净、墙顶是否有蜘蛛网;空调、电风扇是否清洗干净;是否有卫生死角;餐桌上是否有厉行节约、文明用餐的桌贴;是否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四)食品冷藏柜是否按照生熟分开原则存放食品原料,冰柜内的食品是否堆积存放,冰箱冰柜内是否保持清洁,是否使用有色塑料袋装食品原料;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摆放(各10厘米)。

(五)是否具备消毒柜或一洗二漂三消毒的池子且能正常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及工具是否放入保洁箱内存放。        

(六)防蝇防尘防鼠防蟑螂的设施是否齐全,主要检查厨房是否安装防蝇帘、纱窗,佐料是否有罩子,是否安装灭蝇灯;换气扇、排油烟管外墙部位是否安装有金属纱网;下水道排水沟是否有箅子,排水沟盖板是否能防止蟑螂侵入。

(七)食品从业人员是否着工作衣帽、佩戴口罩上岗;是否佩戴手镯、戒指等饰品上岗。

(八)四本台账是否登记齐全、规范有效。

(九)厨房内的垃圾桶、泔水桶是否加盖且保持清洁。

(十)厨房内是否存放私人物品、摆放着扫把、拖把、洗涤剂、杀虫剂。

(十一)厨房内的工具用具是否摆放离地30厘米、菜板是否发霉、油烟机是否保持清洁、厨房内是否有卫生死角。

(十二)是否实现明厨亮灶(网络厨房、视频厨房、隔断厨房、玻璃厨房)。

(十三)是否实行规范有效的明码标价并进行公示。

(十四)食品原料库食品原料是否与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品混放,是否做到分类分区分架存放,是否有过期食品或不合格食品(无中文标识);门口是否有60厘米高的挡鼠板,木门要有30厘米高的金属包边。

(十五)卫生间的门是否与就餐区直通,是否配备刷子、香薰、手纸;洗手池有否有消毒液、擦手纸或干手器。

三、小副食店

(一)周边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乱停、乱堆、乱放、坑洼不平等现象;25米范围内是否有污染源。

(二)是否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食品进货验收登记台账》、《食品经营场所消毒登记台账》。

(三)台账登记是否真实、齐全、有效。

(四)食品经营场所是否保持干净、卫生;物品是否分类分架分区摆放;墙顶是否有蜘蛛网;空调、电风扇是否清洗干净;是否有卫生死角;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未见吸烟人员。

(五)冰柜内的食品是否堆积存放,冰箱冰柜内是否保持清洁,是否使用有色塑料袋装食品原料;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摆放(各10厘米)。

(六)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销售无中文标识的食品及霉变、生虫等不合格食品。

(七)食品销售区内的垃圾桶是否加盖且保持清洁。

(八)食品销售区与生活区是否同在一个区域内。

(九)食品原料库是否设有金属制作的档鼠板(60厘米,30厘米的2块组成);木门要有30厘米高的金属包边、是否与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品混放,是否做到分类分区分架存放,是否有过期食品或不合格食品(无中文标识)。

四、小生产加工店

(一)周边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乱停乱放、乱堆乱放、坑洼不平等现象;25米范围内是否有污染源。

(二)是否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备案卡》或《食品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证》、《营业执照》、《健康证》、《食品原辅料进货验收登记台账》、《食品从业人员晨检登记台账》、《食品销售登记台账》、《食品经营场所消毒登记台账》。

(三)食品加工场所是否保持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是否整齐;地面是否保持干燥、平整;墙面是否保持平整、清洁干净、墙顶是否有蜘蛛网;空调、电风扇是否清洗干净;是否有卫生死角;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未见吸烟人员。

(四)冰柜内的食品是否堆积存放,冰箱冰柜内是否保持清洁,是否使用有色塑料袋装食品原料;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摆放(各10厘米)。

(五)防蝇防尘防鼠防蟑螂的设施是否齐全,主要检查食品加工区是否安装有防蝇帘、纱窗、是否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和灭蝇灯;换气扇、排油烟管外墙部位是否安装有金属纱网;下水道排水沟是否有箅子,排水沟盖板是否能防止蟑螂侵入。

(六)食品从业人员是否着工作衣帽、佩戴口罩上岗;是否佩戴手镯、戒指等饰品上岗。

(七)四本台账是否登记齐全、规范有效。

(八)食品加工区内的垃圾桶是否加盖且保持清洁。

(九)食品加工区内是否存放着私人物品、摆放着扫把、拖把、洗涤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十)食品加工区内的工具用具是否摆放离地30厘米、菜板是否发霉、油烟机是否保持清洁、是否有卫生死角。

(十一)食品加工的设施设备、工具用具是否保持清洁且消毒到位。

(十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是否实现五专管理(即:专店采购、专柜存放需加锁、专人负责即有两名经过培训的职业厨师共同领取、使用、配制、专用工具、专用台账);添加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十三)食品加工区与生活区是否同在一个区内域内,食品加工区内是否设有卫生间。

(十四)食品原料库是否设有金属制作的档鼠板(60厘米,30厘米的2块组成);木门要有30厘米高的金属包边、是否与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品混放,是否做到分类分区分架存放,是否有过期食品或不合格食品(无中文标识);门口是否有60厘米高的挡鼠板。

(十五)卫生间是否有刷子、香薰、手纸;洗手池有否有消毒液、擦手纸或干手器。

五、小旅馆

(一)门前三包制度落实。

(二)落实体温检测、扫码(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

(三)亮证经营,店内醒目位置张贴营业执照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且不能被遮挡,卫生许可证有效、检验报告有效(1年)、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1年)。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内外环境整洁;有垃圾收集设施,管理规范;防蝇设施齐全,室内没有苍蝇。

(五)有公共用品消毒保洁设施,标识清楚。

(六)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不放烟灰缸,未见吸烟人员。

(七)场所基本没有见到蟑螂或死蟑,有纱窗等防蚊设施。

(八)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常消毒公示栏,内容齐全无空缺(检验报告有效;消毒记录登记及时且每天不少于2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卫生管理人员照片;承诺人签字),分别在电梯口和公共卫生间入口处公示消毒卡。

(九)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有顾客意见投诉登记本并记录完整。

(十)实时记录《公共场所清洗消毒记录本》。

六、小理发店

(一)门前三包制度落实。

(二)落实体温检测、扫码(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

(三)亮证经营,醒目位置张贴营业执照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且不能被遮挡,卫生许可证有效、检验报告有效(1年)、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1年)。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内外环境整洁;有垃圾收集设施,管理规范;防蝇设施齐全,室内没有苍蝇。

(五)有皮肤病专用工具,有理发工具消毒设施,有公共用品消毒保洁设施,标识清楚。

(六)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不放烟灰缸,未见吸烟人员。

(七)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常消毒公示栏,内容齐全无空缺(检验报告有效;消毒记录登记及时且每天不少于2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卫生管理人员照片;承诺人签字)。

(八)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

(九)实时记录《公共场所清洗消毒记录本》。

七、小浴室(含足浴店)

(一)门前三包制度落实。

(二)落实体温检测、扫码(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

(三)亮证经营,醒目位置张贴营业执照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且不能被遮挡,卫生许可证有效、检验报告有效(1年)、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1年)。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内外环境整洁;有垃圾收集设施,管理规范;防蝇设施齐全,室内没有苍蝇。

(五)有公共用品消毒保洁设施,有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池标识。

(六)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不放烟灰缸,未见吸烟人员。

(七)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常消毒公示栏,内容齐全无空缺(检验报告有效;消毒记录登记及时且每天不少于2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卫生管理人员照片;承诺人签字)。

(八)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

(九)实时记录《公共场所清洗消毒记录本》。

八、小美容店

(一)门前三包制度落实。

(二)落实体温检测、扫码(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

(三)亮证经营,醒目位置张贴营业执照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且不能被遮挡,卫生许可证有效、检验报告有效(1年)、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1年)。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内外环境整洁;有垃圾收集设施,管理规范;防蝇设施齐全,室内没有苍蝇。

(五)有公共用品消毒保洁设施,标识清楚。

(六)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不放烟灰缸,未见吸烟人员。

(七)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常消毒公示栏,内容齐全无空缺(检验报告有效;消毒记录登记及时且每天不少于2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卫生管理人员照片;承诺人签字)。

(八)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

(九)实时记录《公共场所清洗消毒记录本》。

九、小歌舞厅

(一)门前三包制度落实。

(二)落实体温检测、扫码(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

(三)亮证经营,醒目位置张贴营业执照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且不能被遮挡,卫生许可证有效、检验报告有效(1年)、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1年)。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内外环境整洁;有垃圾收集设施,管理规范;防蝇设施齐全,室内没有苍蝇。

(五)有公共用品消毒保洁设施,标识清楚。

(六)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不放烟灰缸,未见吸烟人员。

(七)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常消毒公示栏,内容齐全无空缺(检验报告有效;消毒记录登记及时且每天不少于2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卫生管理人员照片;承诺人签字)。

(八)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

(九)实时记录《公共场所清洗消毒记录本》。

以上“七小行业”绝对不允许无证经营,一旦发现小餐馆、小熟食店无证经营,立刻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勇13095290169;一旦发现小副食店、小生产加工店无证经营,立刻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段明亮18387799464;一旦发现小旅馆、小理发店、小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厅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无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过期,立刻报县卫生监督局,联系人:龙思伟189877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