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及范围 招用当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2025年继续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同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不论身份或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历年身份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二、政策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三、办理方式 即日起,企业通过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提供符合条件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及《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对于出现同一参保人的信息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由后享受政策企业原渠道退回资金。 四、执行时间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元江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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