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切实加强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保障项目质量、资金安全和群众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信访举报重点受理元江县域范围内在建或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以下突出问题: 项目决策与审批问题:未经科学论证、违规立项、虚报建设规模、违规变更建设内容或地点等问题。 招标投标问题:应招未招、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规分包转包、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等行为。 工程质量问题: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施不达标、田块平整不到位、灌排渠系不配套、田间道路质量低劣等导致项目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资金管理问题:挪用、挤占、虚报冒领、套取项目资金,未按合同约定拨付或拖欠工程款,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 管护利用问题:项目建成后“一交了之”、无人管护、设施损毁失修、闲置撂荒或违规占用等导致效益低下问题。 干部作风与廉洁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及公职人员在项目监管、验收、资金拨付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 其他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77-6011139(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1:30,14:30-17:30) (二)来信来访 通讯地址:元江县香江路13号 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收) 邮编:653300 来访接待地点:元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三)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yjtfz325@163.com 三、受理时间 本次专项信访举报受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6月30日。后续常态化问题仍可通过上述渠道反映。 四、举报须知 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有效联系方式。对实名举报的,我们将优先办理、及时反馈。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反映非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问题(如个人土地权属纠纷、非项目区一般耕地点滴问题等),请向有关部门另行反映。 五、反馈 对查证属实的突出问题线索,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或参照县内相关奖励制度)。处理结果将依法依规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 欢迎广大群众、项目参建方、受益村干部及农民朋友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共同维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廉洁、质量和长期效益。 特此公告。 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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