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基坑排水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区公共卫生间。 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明示本工程的建设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标志标牌。 (2)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3)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 (4)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施工期环保管理人员对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巡查,发现环境污染、投诉和纠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和合理解决。 (5)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并应按指定路线行驶,避免尘土酒落增加道路扬尘: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渣土、散体物料在运输过程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措施,并编制防治扬尘的操作规范。 (6)应对施工现场放置的砂石等散体物料及施工结束后裸露地面实施全部苦盖。本工程应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灰,减少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 (7)及时清运弃土石方,开挖土方尽量做到随挖随运,现场堆存全部进行遮盖,后期再回填利用。 (8)定期对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使动力燃料充分燃烧,降低废气排放量,严禁使用劣质油料。 (9)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酒水抑尘,尽量缩短施工时间。 (10)强化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倡导文明施工,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11)施工期在施工场界设置围挡,建筑材料尽量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布置,缩短在环保目标处的施工时间,尽量减轻或避免对于环保目标的影响。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2)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主要影响为干扰居民休息,因此施工期应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30)施工作业;施工单位要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敲击、人的喊叫等作为施工活动的声源,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应视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3)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居民点、医院和学校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在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5)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尽量避免将施工场地设置在有声环境敏感点附近。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有弃土石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本项目总挖方量为29286m³,总回填方量为22661m³,剩余土石方量为6625m³。施工期不设取土场、石料场和弃渣场,施工完毕后剩余土石方回用附近村镇低洼处回填和土地整平。弃土石方采用翻斗式自卸卡车装运,环评要求弃土石方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加盖苫布、喷水压尘等措施,弃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或堆弃,防治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 (2)项目施工场地不设食宿,施工人员为周边村民,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为废弃的一次性餐盒、塑料瓶、食品包装袋等,在各施工场地设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建筑垃圾主要有建筑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废钢料、废包装物、建筑碎片、水泥块、砂石子、废木板等,建筑垃圾基本上不溶解、腐烂变质,施工中应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设置专人负责收集垃圾并分类处理,塑料、纸质类包装材料、废木料收集后外售废旧资源公司回收再利用,其他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严禁随意堆弃。 (4)施工期固废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覆盖,定期检查车辆在运输路线上是否有洒落情况并及时清理。尽量避开周边道路的交通高峰期,减轻物料运输可能导致的二次污染。 (5)加强日常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杜绝泄漏石油类物质以及所运送的建筑材料等。 (6)弃土石方的装卸、运输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弃土堆放边坡要夯实,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有条件应设置护墙和护板。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占地保护措施 (1)工程建设需占用的土地大都为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对施工区、施工临时道路等区域进行场地恢复,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植被修复,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建设对区域土地利用基本格局影响不大。 (2)本项目永久占地类型主要是未利用地和农用地,对永久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 (3)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占地类型、数量完成土地审批程序,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及时对地表进行平整。 (4)项目施工前作业带场地清理应注意表层土壤的堆放问题,避免雨天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并污染周边环境,施工过程中表层土壤剥离量按20~50cm控制,用于施工地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土层,对临时占地、裸地进行平整绿化。施工临时用地使用完后,立即实施复垦措施,加强临时性施工工程占地复垦的监理工作。 (5)管道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施工后对沿线进行平整、恢复地貌。 (6)合理规划设计,尽量利用现有乡村道路,现有国道等,不新增施工便道。 (7)施工建筑材料堆放等临时用地尽量考虑在施工作业带内设置,如不可避免需要在施工作业带以外地段设置,在不增加工程总体投资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利用附近现有堆放场地,在农田段的建筑材料的堆放地应禁止进行地貌景观改造作业,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恢复。 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1)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认识本地区植物,做好工程区植物的保护宣传和引导,预防施工过程对其造成破坏。 (2)管道施工时,施工便道尽量借用环山路及乡村道路,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3)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破坏周围地表植被。为减少管道施工对农田作物区的破坏,施工作业带宽度应尽量缩窄,宜采用沟下组焊方式减少施工作业带宽度。 (4)施工作业场地的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和地表植被的破坏;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对施工作业场地以外的植被进行破坏;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破坏。 (5)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制定的植被恢复措施进行施工,管线填埋后在管道施工用地范围内及时撒播草木恢复地力,后期由当地居民复耕或自行恢复原状。在管道中心线两侧不能种植深根性植被。农田扰动区域的植被恢复以农业种植复垦为主,复垦第一年可考虑固氮型经济作物种植,适当辅助以人工施肥措施,以提高土壤肥力,促进土地生产力恢复。 (6)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做到边施工边恢复。在实施场地绿化措施之前,对场地绿化地块作适当疏松平整,并将集中堆放的剥离表土覆于其上。 动物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认识本地区生存的各种野生动物及其习性,做好工程区动物的保护宣传和引导,预防施工过程对其造成破坏,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食用施工区的鸟类、蛙类和蛇类,以减轻对当地陆生动物的影响。 (2)在主要施工场地设置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保护野生动物。 (3)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应选择乡土树种和招引鸟类的友好树种,合理搭配乔灌草,创造动物栖息、觅食和繁殖的多样性生态环境。 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对水生生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捕鱼或捕捞其他水生生物。 (2)施工生产废水要及时进行处理,达标回用。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处理后用于降尘,确保工程不对沿线沟道造成水体污染;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石方应尽量做到综合利用,开挖形成的多余土石方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加以遮盖;生活垃圾收集集中清运处置,防止污染管道沿线河流水环境。 (3)取水口施工时应设置施工围堰,项目在围堰内布置施工道路和排水沟,用水泵抽排积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严禁排入地表水体,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可降至最低。 (4)取水口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期选在枯水期,以减少对河流的影响。 (5)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有效降低对项目沿线河流水生生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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