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5年4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信息公开 时间:2025-04-21 17:44:40 点击率: 1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54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21日-20254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箱:yxyjhbj@126.com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编:6533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5421

 

 

一、拟批项目:元江县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县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元江县曼来镇旦弓村

建设单位元江县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

环评单位玉溪禾川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在采矿区范围内建设4个堆浸区,每个对堆浸区设置2个堆浸场,合计共建设8个堆浸场,使用采矿用地共计32000㎡,每个堆浸场配套一间炭吸附车间,共计新建8间炭吸附车间,辅助工程为浸出剂输送与滴淋管网、贵液收集系统与贫液池,防渗工程为堆浸场、吸附车间和应急池防渗,依托工程为氰化钠仓库、双氧水储罐、破碎站、运输道路、职工生活区,环保工程为防渗、监控井安装等。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施工期间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这些建材在装卸、运输、堆放、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灰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将建筑材料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搅拌处定点定位,卸、运输、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3)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4)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

5)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6)加强对施工人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风天气施工。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场地设置一个容积为 1m³的沉淀池,工程废水经 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和办公废水,依托现有 10m³/d 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2)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禁止在 2200-0600 时段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的,应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施工便道周围有住宅时,禁止在 2200-0600 时段运输材料。

4)采用噪声阻隔措施:应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挡墙及隔声屏障,挡墙高度应在2.5m 以上,以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5)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民告示,设置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噪声影响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6)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工期,特别是应加强敏感点附近的施工管理,精心组织施工,以缩短强敏感点附近建构筑物的施工周期,减少对居民休息造成的不利影响。

7)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8)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禁止随意堆弃垃圾。

2)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垃圾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物品、不飞扬。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堆存于排土场,复垦时用于回填,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再生利用的部分用车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堆放点进行处置。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1、运营期废气保护措施

1)本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给料过程设置与封闭厂房内,厂房内设置雾炮机洒水降尘,给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厂房阻隔、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3)破碎、筛分过程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厂房阻隔、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4)项目破碎筛分的合格料储存于封闭的钢构厂房,并定期洒水降尘,产生的粉尘经厂房阻隔、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5)原料堆存于封闭的钢构厂房,并定期洒水降尘,产生的粉尘经厂房阻隔、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6)原料卸车和合格料装车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并设置雾炮机洒水降尘,产生的粉尘经厂房阻隔、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7)筑堆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筑堆过程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8)车辆运输过程规划运输路线,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防尘网密闭运输,减少运输过程粉尘的排放。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已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0m³/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道路清扫、消防及城市绿化标准,用于生活区绿化或道路降尘,不外排。

2)运营期浸出剂经管网滴淋渗入历史堆浸渣,与历史堆浸渣中化合物反应后形成含金络合物,产生的贵液经管道进入吸附车间,经1#5#吸附柱内活性炭吸附后的贫液汇入贫液池,添加适量氰化钠、石灰、氢氧化钠和新水后制成浸出剂循环使用,整个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

3)本项目共设置8雨水收集池(每个容积200m³主要收集雨天未渗入堆体的初期雨水,收集的雨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4)本项目每一个堆浸场均设置同样大小的贵液池、贫液池、事故应急池各一个,正常生产情况下,贵液池和贫液池控制液位为池容积为1/2以下,当发生事故情况,事故应急池可完全将贵液池、贫液池中的废水收集,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保护措施

1)选择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的设备;对水泵进行有效的减振、隔声处理;

2)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减少午间、夜间运输,汽车在厂内行驶时限速、禁鸣等;

3)加强水泵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4、运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①黄金废渣:项目完成堆浸后原位封堆,堆浸历史堆浸渣脱氰后,进行属性鉴别后(参考《元江金矿综合技改(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脱氰处理后为Ⅰ类工业固废),再进行原位封堆,符合《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的技术要求。待有条件时进行综合利用。

②喷淋管废料、废防渗膜、贵液收集管废料:在铺设喷淋管、防渗膜、贵液收集管时会产生废料,废料统一收集至矿部杂物间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商。

③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全部用于筑堆。

2)危险废物

①空桶

现有工程中氰化钠使用完后,所剩的氰化钠空桶为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弃空桶属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参照危废管理,收集后暂存于空桶仓库,未沾染氰化钠的空桶由氰化钠生产厂家送货后带回,回收用作原始用途,重新用于氰化钠外包装,不排放;若该包装桶发生破损或沾染氰化钠,仍按危废进行处置,定期交由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②内袋

现有工程中氰化钠使用完后,所剩的内袋(包装塑料袋)为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弃内袋属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内袋收纳仓库,定期交由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③废机油及废油桶

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目录》(2025年版),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代码为900-249-08;维修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云南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④贫液池、贵液池低底泥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目录》(2025年版-豁免清单)“符合《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要求进入尾矿库处置或者进入水泥窑协调处置,处置过程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项目在运行的过程中产生的低泥,脱氰解毒完成后,将清掏的低泥回收,采用专车运输至选厂进行利用,最终进入尾矿库。

5运营期地下水保护措施

首先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废水,输水管线采用质量检验合格的管材;对各类收集池采用混凝土结构,减少泄漏的概率。对于风险较大、发生事故后造成重大影响的堆浸废水输送管道要经常巡查,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进入地下水含水层之中。

6运营期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在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输道路和堆存的洒水降尘工作,在干旱和大风季节增加洒水频率,减少各大气污染物飘散至周边土壤表面富集。

2严格按照本次环评提出的污废水收集池的防渗建设要求,同时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加强废水收集池的的日常维护和巡检,确保项目区污废水均能得到有效的收集回用,不对外排放废水,减少因外排废水对周边土壤的污染程度。

3加强各固体废物的管理。堆渣须由专门的运输车辆运。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各固体废物。

()跟踪监测:建立覆盖全区的土壤环境长期监控系统,包括科学、合理地设置土壤污染监控点,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控制。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5414日-2025418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元江县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元江县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可减缓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