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12-09 10:00:00 点击率: 59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并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元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加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班子成员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年内,我局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干部大讲堂等形式,累计开展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9次,受教育人员达200余人次,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提升执法监管和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扎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等工作,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强化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把好项目环境准入关公布《元江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南》,公示环评文件的编制、技术评估、审批流程和程序,对拟入驻辖区项目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发放环评审批程序一次性告知书,提高项目前期环评工作效率。高效服务元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元江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重新报批)、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发电技改BOT项目等重大项目落地。截至129日,共完成环评行政审批项目入河排污口审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6个,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2个,完成许可信息归集共享9条,依法在政府网站公开项目受理、拟审批情况、审批决定公示信息共计23条。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委、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整治执法乱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一是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通过开展培训、考核、实战演练等方式,完成了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强化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注重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年内,共外派执法人员3人次,参与执法大比武,1人荣获个人优秀奖。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组织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组织新进职工通过网上执法资格培训及考核,现全局在职在编28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数26人,新进2人已参加并通过网上执法资格考试,强化执法人员管理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经排查,现阶段我局不存在上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市县要求配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评查,我局无行政违法案件。三是严格规范适用《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配合修订《玉溪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结合玉溪市社会与经济发展实际,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制度树立柔性执法理完善执法监管模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要求,制定监管计划,强化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深入推进落实《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方案,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联动办理机制、善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联合宣传发布机制等。二是制订《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环境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与元江县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开通环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平台接口,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强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有效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共同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三是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跨区域跨流域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交流学习和协同合作,推动解决两市跨流域排污企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升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能力促进相邻元江、红河流域交界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强化行政监管,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截至三季度末,元江县环境空气优良率99.6%未出现重污染天气。严查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发现问题3,已全部整改;加大对城区内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的巡查检查力度,多部门联合排查整治行动3;开展秸秆焚烧巡查并发现处置城周边共132起,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更新调查,已累计登记并发放编码数量149台,编码核发率100%;完成ODS、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的专项检查工作1期;《元江县2024年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以补代建”建设项目》进入储备库。二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2024国控、省控监测断面达标率达100%;县城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完成依萨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积极申报《玉溪市元江县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待论证入库。对元江19条支流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确保溯源率达100%;进行常态化“巡河”检查4次、“清河行动”3次。三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督促指导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开展2024年度尾矿库污染隐患自查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完成率达100%;督促2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督促127家企业全面应用“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信息化动态监管;全县77个行政村累计完成污水治理行政村数3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0.26%;积极推进元江金矿外围历史遗留矿渣治理工作。

提升环境监管和应急管理能力

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现场监察27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24人次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案件8件,其中2件案件还在按程序查办中,另6件环境违法行为案件作出免于行政处罚决定1份,行政处罚决定5份,罚款103.93万元,查封扣押1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2。向6家企业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向21家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查处的1件到期未缴纳罚款的环境违法企事业单位进行催缴,逾期未缴纳罚款的1家环境违法企事业单位已依法移送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6条。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风险排查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及风险隐患77个,均督促整改。砂石料开采和矿产品加工行业专项执法,立案查处3家,罚款48.83万元。发现问题16个,已全部整改。高效处理环境污染民意诉求。坚持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妥善处理各类环境污染案件。全年共接到举报、投诉件11件,依法受理群众信访件6件,均按要求反馈及答复,做到100%办结。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2024年共有26家企事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备案。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六)强化生态文明宣传,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着力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为我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结合《2024年度元江县普法日历》以及重要节点普法提示单要求,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选派宣教骨干组织开展5·15全国低碳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等主题普法活动,开展户外群众面对面线下宣传,通过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弘扬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营造环保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责任化、目标化、常态化。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指导培训、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培训等集中普法培训3次,结合日常现场监管工作,形成了日常宣传机制,把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及时总结报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收集转载地域企业相关环保案例,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门户网站公布3批典型案例,利用企事业环保监管QQ群等,转载典型案例8批,认真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提升企事业单位守法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开展“云小普”普法志愿服务工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选派2名普法干部组成普法志愿服务队,积极配合开展公益普法活动。

)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完成2件建议提案答复工作。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配合法院和检察院调查处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余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方式缺乏创新,整体推进力度不够大。现阶段普法宣传方式过于单一,主要以发放普法教材和灌输法律条文为主,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在深入企业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的覆盖面不够广,导致一些企业和群众对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导致普法效果不佳,难以形成有效的法律意识和环保观念;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释法说理,没有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环节,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质量仍需持续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执法人员缺乏与执法监管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偏重于事后监督,事前和事中监督关注不够,防患于未然方面的主动性不强,执法监督程序不严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教育培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运用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段,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以及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大力向企业和公民宣传国家及地方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与政策。

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通过讲座培训、以案释法等传统方式,牢固树立法治观念,通过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搭建多种学习平台,不断强化法律业务知识和思想作风教育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完善培训内容,结合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新形式,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业务培训。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法制建设工作水平。深化行政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使基层在实际工作中更具操作性。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