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植物保护措施: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新增临时占地时,必须补报。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以及电站运行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加强鸟类的保护,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最大限度的保护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配置1辆洒水车,在施工场地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 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施工土方开挖、搬运,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 (2)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3)粉细散装材料,应尽量采取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防尘网遮盖; (4)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 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 (5)临时表土堆场设置临时拦挡,并采用土工布遮盖,表土装卸作业过程 中采取洒水降尘; (6)本工程建设施工应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 实施和监督。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程、生态环境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7)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8)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 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 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2)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3)在施工场地3个地块分别设置1座3m3的沉淀池,共布设3座3m3的沉淀池,用于施工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每个施工营地附近拟设旱厕一座,粪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 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每个施工营地内设置1座1.5m3的隔油池和1座5m3的沉淀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周围灌木丛或草地的浇水,不外排。 (5)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场区雨水经 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 (6)靠河流一侧设置围挡,禁止将施工材料洒落水体。 (7)禁止在水体附近临时堆放表土。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区外围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 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 界噪声限值; (2)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沿线村庄的影响; (3)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4)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 (5)整个项目施工期应提前告知周围村庄居民,做好沟通工作,施工时为 避免施工噪声扰民,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应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 (2)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区回填利用,不产生弃方; (3)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剥离表土,用于后期项目区内的绿化覆土; (4)每个施工营地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5)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 回收利用。 |